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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室

事务分担・联络方式

1关于公害防止计划。
2关于汽车排出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在特定地区削减总量等的特别措施法的实施。
3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的实施。
4关于公害纠纷处理法的实施。
5大阪府自然海滨保全地区条例的实施。
6关于防止公害的融资及助成。
7关于大气污染防止法的实施。
8水质污染防止法及濑户内海环境保护特别措施法的实施。
9有关大气污染、公共用水区域、二恶英类的经常监视。
10有关大气污染(光化学烟雾等)紧急措施。
11关于特定工厂建设公害防止组织的法律的实施。
12关于公害健康受害补偿等相关法律的实施。
1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其他科分管的除外)。
14工业用水法的实施。
15关于掌握特定化学物质向环境排放量等以及促进管理改善的法律的实施。
16关于二恶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的实施。
17关于土壤污染对策法的实施。
18关于恶臭防止法的实施。
19关于噪音限制法的实施。
20关于振动限制法的实施。
21关于飞机噪音(其他科分管的除外)。
22关于特定特殊汽车尾气限制等相关法律的实施。
组合名 事务分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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