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小儿医疗”,一般指的是针对未满15岁的儿童(儿童福利法第6条之2第2项规定的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医疗支援对象的情况下,未满18岁者)的医疗,除一般的门诊、住院医疗外,还涉及高度专业医疗、儿童急救医疗、儿童在家医疗等多领域。
为了配合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同时完善面向未来的儿童医疗体制,制定了大阪府医疗计划(第6章第9节儿童医疗)。
第7次大阪府医疗计划[计划期间:2018(平成30)年度至2023年度]
第6章第9节儿童医疗[Word文件/903KB][PDF文件/1.12MB]
面向第8次医疗计划(2024年开始)的儿童医疗体制的讨论。
「关于大阪府儿童核心医院·儿童地区医疗中心的指定”(在其他窗口打开)
为了就推进大阪府儿童医疗所需的事项进行协商,设置了大阪府儿童医疗体制讨论部会。
大阪府正在努力完善儿童急救医疗体制。
厚生劳动省的调查表明,2007年度未接受母体搬运等的周产期母子医疗中心中超过9成的设施是以“NICU满床”为理由,以此为契机,政府开始致力于NICU等长期住院儿童的在家转移。
从2009年开始的5年间活用国家的基金,在高度专业5家医院(NMCS骨干医院),为了让长期住院NICU等的儿童能够顺利地转移到在家医疗,多职种的工作人员联合进行了支援,并将其对策等整理成了册子。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母子组合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