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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年6月7日

页面ID:34763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综合受理窗口

地点

综合受理窗口在新别馆北馆地下1楼(道路侧(谷町筋)到地面)。

开设时间

上午9点00分至下午5点45分

受理内容

法人申报的受理、纳税证明书的交付申请书的受理以及汽车税减免申请书的受理等。

*民间委托方的职员来处理。

另外,“申报书等的受理事务”以外的咨询(写法说明等申报咨询)在综合受理窗口无法对应,各负责课(管理课、事业税课、纳税课等)的职员会进行对应。

*申请纳税证明书和汽车税的缴纳书的时候,请在17点30分之前来。

申报后一周内申请纳税证明书的时候,麻烦您拿着申报书的存根和收据。

同时设置了大阪市的法人关系申报窗口(船场法人市税事务所分室),进行以下业务。

  • 法人市民税及事业所税相关申报书及申报书的受理
    (邮寄的提交请发送给大阪市船场法人市税事务所。)
    〒541-8531大阪市中央区船场中央1-4-3-203船场中心大厦3号馆(2楼北侧)
  • 市税相关的纳税证明书发行(征税证明书、固定资产评价证明书除外)
  • 市税的收纳等(没有进行申报、缴纳等咨询业务。)

*另外,分室不能通过电话咨询,请拨打大阪市船场法人市税事务所代表号码(06-4705-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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