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目的
大阪府根据《大阪府府民协动促进指针》(2014年1月制定),进行社会福利法人和NPO法人等公益活动的法人,通过与行政和自治会等的协作来解决地区课题,从而实现共助社会,导入了市民公益税制。
市民公益税制是指个人对一定团体等进行的捐赠金,可以享受所得税和个人居民税的税额扣除的制度。本制度的主要目的如下:
- 通过促进地区民间公益活动,促进地区课题的解决
- 谋求寄附文化的时机,强化各法人的财政基础。
制度的内容
作为税额扣除对象的捐赠金,根据地方税法第37条的2第1项第3号以及第4号,大阪府在条例中指定为促进居民福利的捐赠金。对象捐赠金有3号指定(对社会福利法人、认定NPO法人、学校法人等的捐赠金)和4号指定(对NPO法人的捐赠金)两种。
- 关于3号指定
- 关于4号指定制度
- 关于4号指定NPO法人
- 大阪府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条例指定审议会
※大阪府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条例指定审议会是在知事接受4号所示捐赠金的NPO法人指定或取消指定等一定事项时,为了事先听取意见而根据条例设置的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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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民文化部男女参划・府民协动课府民协动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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