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设施,道路管理者以外的人根据自己的必要性,进行道路相关工程的时候,是道路管理者的批准。
(道路法第24条)
另外,虽然需要自费施工,但是因为要施工道路管理者管理的道路设施,所以完成的设施将归属于道路管理者。
※道路施工批准的具体例子
・车辆出入口设置工程
・侧沟盖工程
・因交通事故等造成道路设施受损时事故原因者的本修复工程
在大阪府管理的道路上获得道路工程实施许可的情况下,请从下面的页面下载道路工程实施许可申请书,并向管辖各地区的土木事务所提交2份。
申请书需要附上位置图、平面图、照片等文件,请事先向各土木事务所咨询后提交。
在进行道路工程实施许可相关工程时,有时需要道路的通行限制。
这种情况下,除了道路工程实施许可外,还需要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从管辖占用地点的警察署长那里得到“道路使用许可”。
关于道路使用许可的申请,请咨询各警察署。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道路室道路环境课管理小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