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的构造被设定为一定大小和重量的车可以通行。超过这个最高限度的大小和重量等的车(以下称为“特殊车辆”。)不能在道路上通行。
但是,伴随着社会和经济活动,由于车辆的使用目的和车辆上装载的货物的特殊性,不得不让特殊车辆通行。
这种情况下,只有道路管理者认可的情况下,特殊车辆才能通行。(根据规定:道路法、车辆限制令)
另外,获得许可的车辆在道路上通行时,需要携带许可证及附属文件。(可复印等手机。)
车辆诸元 | 一般限制值 | |
宽 | 2.5米 | |
长度 | 12.0米(装载货物的话,包含那个长度。) | |
高 | 3.8米 | |
重 | 总重量 | 20.0吨 |
轴重 | 10.0吨 | |
邻接轴重 | 18.0吨(相邻车轴的轴距不到1.8米) | |
19.0吨(相邻车轴的轴距在1.3米以上,且相邻轴距的轴重均在9.5吨以下) | ||
20.0吨(相邻车轴的轴距在1.8米以上) | ||
轮荷重 | 5.0吨 | |
最小旋转半径 | 12.0米 |
关于特殊车辆通行许可的申请,请参照以下页面。
道路管理者认为,在保护结构或防止交通危险上没有障碍的道路,为了有助于物流的效率化或顺利化,正在努力构建指定道路(重量、高度指定道路)的网络。
道路管理者认为在保护道路构造以及防止交通危险上没有障碍而指定的道路上,总重量的最高限度是根据车辆的长度和轴距离最大25吨的道路。
道路管理者认为在保护道路构造以及防止交通危险上没有障碍而指定的道路,高度的最高限度为4.1米的道路。
车辆总重量超过20吨的特殊车辆在上述指定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请务必向道路管理者申请通行许可。(特殊车辆未经许可通行的情况下,会被处以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以下的重量指定道路及高度指定道路的状况,可以在以下链接处确认。
〇近畿圈内的重量指定道路及高度指定道路的状况(导游图)(国土交通省关东地方整备局主页内链接处)(外部网站在其他窗口打开)
〇全国重指定道路及高度指定道路的状况(导游图)(国土交通省关东地方整备局主页内链接)
关于特殊车辆通行许可制度的详细内容,请参照这里。
这是介绍府营港湾的概要和港口设施的小册子。 这是以府营港湾为中心的关西物流交通路线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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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备部道路室道路环境课管理小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