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出资法人是在规定大阪府出资法人等相关事项的条例中规定的法人规则第1条和第2条规定的法人,其基准如下。
现在大阪府的指定出资法人有20个法人。
大阪府自2008年度制定的“财政重建计划(案)”以来,不给未来一代增加负担,在“在收入范围内编制预算”的基本方针下,致力于向可持续的行财政结构转换。
关于出资法人,也对府的干预方式等进行验证和检查,根据至今为止制定的行财政计划所示的各法人的方向性,推进重新评估的措施。
在以下页面中,可以看到2008年度以后制定的行财政计划中关于重新评估出资法人的方向性等。
大阪府将指定出资法人的单年度收支和累计损益为首的决算概况和府的财政支出状况等作为“指定出资法人的决算概要”进行汇总并公布。
另外,其他出资法人和指定出资法人进行出资等的法人(即孙法人)的决算等情况也公开了。
此外,总务省实施的第三部门等情况的调查结果,可以从以下链接处看到。
大阪府从2002年开始,法人自己设定达成目标,从实际成绩到法人自己评价目标达成状况的“经营目标达成状况评价制度”阶段性地导入了府指定出资法人。
2006年10月,实施了“大阪府出资法人等相关事项的条例”,除了对以往的经营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之外,还导入了新的“经营评价制度”。这是法人自己从目的符合性和财务的健全性等5个视点分析经营状况和法人运营状况等,在评价其结果的同时,知事等对法人进行的经营评价内容进行审查和评价。
并且,从2009年度开始,合并以前的“经营目标的达成状况评价制度”和基于条例的“经营评价制度”,从CS·事业效果、财务、效率性3个角度出发,基于法人的任务,从府向法人提出战略目标,对其达成状况进行评价。
关于这些内容,根据地方自治法的规定,结合“地方自治法第221条第3项的法人的经营状况”,向议会报告的同时,通过本主页公布。
2006年2月在例会上成立了“大阪府出资法人等相关事项的条例”,2006年10月1日实施。该条例规定了通过出资法人等实现的府的行政目的的高效有效的达成,同时确保府政的透明性,以有助于提高府民福利为目的,实施经营评价等,对出资法人等的府的参与事项。
在这里,公布了规定与出资法人等有关的事项的条例、规则等和对出资法人等的指导调整的例例等。
在讨论指定出资法人的经营评价的实施和干部派遣的方式等时,为了听取专业立场的意见,设置了大阪府指定出资法人评价等审议会。(另外,大阪府指定出资法人相关专家会议于2012年10月31日废止。)
※大阪府指定出资法人专家会议的建议及意见书
根据规定与大阪府出资法人等相关事项的条例,有义务公布2022年度的董事报酬等的法人如下。
【对象法人】
【公布情况】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财务部行政经营课出资法人集团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