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岬町多奈川谷地区地下水污染的对应

代表联系地址 环境农林水产部  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  化学物质对策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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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日

2024年3月27日

提供时间

14点0分

内容

 关于2024年2月2日通知的岬町多奈川谷地区的事业场用地中砷引起的地下水污染,大阪府如下对应,特此通知。

 

1.周边地区地下水水质调查

 已报井(以下称“发端井”。)为中心的半径500米的范围内及其周边(以下称为“周边地区”。)中,确认了井的所在后,除了开端井之外还有12口井,都没有供饮用。为了把握污染的扩散,从以发端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存在的可采水的4个井中提取1个,大阪府对砷进行了地下水的水质调查,确认了环境基准值以下(参照附件资料“调查井的位置图”)。

 

2.污染原因的调查

 对周边地区的污染原因进行了调查,根据水质污染防止法等的特定设施等使用砷的工厂没有被确认。
 此外,在工厂用地内,确认了发端井的上游侧存在关于砷的土壤污染对策法区域指定的土地。

 

3.今后的应对措施

 大阪府在指导该车间彻底管理基于法律的污染土壤的同时,将继续监视周边地区的地下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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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水水质调查及对策的指导】
 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06-6210-9579(直通)
【关于井水的饮用】
 大阪府健康医疗部 生活卫生室环境卫生课06-6944-9181(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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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页

大阪府地下水质保护对策要领

 

大阪府地下水质保护对策要领的运用

附件资料

超标物质的性状(Word文件,54KB)

 

超标物质的性状(Pdf文件,198KB)

 

调查井的位置图(Word文件,816KB)

 

调查井的位置图(Pdf文件,255KB)

资料提供ID

5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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