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岬町多奈川谷地区地下水污染的对应
代表联系地址 |
环境农林水产部 环境管理室事业所指导课 化学物质对策小组
直通电话:06-6210-9579 网址:[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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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日 |
2024年3月27日 |
提供时间 |
14点0分 |
内容 |
关于2024年2月2日通知的岬町多奈川谷地区的事业场用地中砷引起的地下水污染,大阪府如下对应,特此通知。
1.周边地区地下水水质调查 已报井(以下称“发端井”。)为中心的半径500米的范围内及其周边(以下称为“周边地区”。)中,确认了井的所在后,除了开端井之外还有12口井,都没有供饮用。为了把握污染的扩散,从以发端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存在的可采水的4个井中提取1个,大阪府对砷进行了地下水的水质调查,确认了环境基准值以下(参照附件资料“调查井的位置图”)。
2.污染原因的调查 对周边地区的污染原因进行了调查,根据水质污染防止法等的特定设施等使用砷的工厂没有被确认。
3.今后的应对措施 大阪府在指导该车间彻底管理基于法律的污染土壤的同时,将继续监视周边地区的地下水质状况。 |
相关网页 |
大阪府地下水质保护对策要领 |
大阪府地下水质保护对策要领的运用 | |
附件资料 |
超标物质的性状(Word文件,54KB) |
超标物质的性状(Pdf文件,198KB) | |
调查井的位置图(Word文件,816KB) | |
调查井的位置图(Pdf文件,255KB) | |
资料提供ID |
50852 |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