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公益通报的各位,请确认以下注意事项以及本网页的记载。
・作为通报对象的行为是有限的,请注意(请确认以下1)。
・公益通报制度相关的调查由所管部门进行。
不是第三方委员会和外部律师等第三方进行调查的制度。
・被公益通报的情况下,会保持通报者的姓名等秘密,但是根据通报的内容,有可能被确定通报者。
请事先谅解。
・即使不满足公益通报的必要条件,也有可能根据需要在组织内共享信息,请事先谅解。
府的事务或事业(公安委员会及警察本部长管辖的事务或事业除外)的管理、运营、执行等相关行为(不包括职员等私生活上的行为。)是符合以下行为的行为。
・法令(包括条例、规则及其他规程。)违反行为
・有可能违反法令的行为
★作为通报对象的行为是有限的,请注意(请确认上述说明及以下示例)。
※所谓“有可能违反法令的行为”,是指虽然没有达到违反法令的状态,但其行为的形式违反法令的宗旨及目的,如果放任不管的话,有可能导致违反法令的行为。
※请尽可能明确违反法令的名称。
※大阪府警察相关的事情不属于对象。(关于大阪府警察的事情在这里(外部网站))
※对府政整体的意见等不成为对象。(关于府政的意见、投诉等请看这边)
成为通报对象的例子 | 不成为通报对象的例子 |
・政府职员贪污。 ・政府职员受贿。 ・政府职员进行不合理的会计处理等 | ・意见、投诉、要求 |
谁都可以报警。
通报受理窗口是总务部法务课。
通报时,请写明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关于通报的内容,有可能会向您咨询。)
※不能匿名通报。
※取得的个人信息只用于公益通报相关的事务。
通报的内容仅限于基于确实的信息和实际体验的具体事实。
通报时,请尽可能地出示“何时”“在哪里”“谁”“做了什么”等具体事实和违反法令的名称。
通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进行。
※不接受电话、传真、面谈的受理。
【电子邮件・邮寄地址】(通报前请务必确认以下【公益通报相关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请在理解了以下事项后再报警。
另外,在接到通报的时候,将作为您谅解了以下事项来处理。
・作为通报对象的行为是有限的,请注意(请确认上述1)。
・被公益通报的情况下,会保持通报者的姓名等秘密,但是根据通报的内容,有可能被确定通报者。
请事先谅解。
・即使不满足公益通报的必要条件,也有可能根据需要在组织内共享信息,所以
请事先谅解。
Q公益通报什么都可以受理吗?
A通报对象的行为是有限的,请确认上述1。
Q公益通报后,第三方委员会会调查吗?
公益通报制度是促进组织自净作用的制度。因此,关于通报对象事实的调查由所管部门进行。
不是第三方委员会和外部律师等第三方进行调查的制度。
Q公益通报后,虽然通知了调查结果,但是内容无法接受。有再次调查或不服申诉的制度吗?
关于A调查结果,没有要求再调查或者不服申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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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部法务课诉讼务·合规推进小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