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行政手续中用于识别特定个人的编号使用相关条例

2015年11月2日

大阪府条例第八十五号

大阪府行政手续中为了识别特定个人而使用编号的条例公布。

大阪府行政手续中用于识别特定个人的编号使用相关条例

(宗旨)

第一条本条例是关于在行政程序中识别特定个人的编号使用等的法律(2013年法律第二十七号)。以下简称“法”。)根据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规定个人号码使用事务相关的必要事项。

(平二九条例一五·一部改正)

(定义)

第二条本条例术语的意义依据法律规定。

(平二九条例一五・追加)

(个人号码使用事务)

第三条法第九条第二项的条例规定的事务为另表中栏所示机关进行的同表下栏所示的事务以及知事或教育委员会进行的法别表第二栏所示的事务。

2知事或教育委员会在处理法别表第二的第二栏所示事务所必要的限度内,可以利用同表第四栏所示的特定个人信息、自己持有的信息。但是,根据法的规定可以使用信息提供网络系统从其他个人号码利用事务实施者接受该特定个人信息的提供的情况下,不受此限制。

3在根据前款规定使用特定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根据其他条例、规则及其他规程的规定,有义务提交包含与该特定个人信息相同内容的信息的文件时,视为提交了该文件。

(平二九条例一五、旧第二条递下、一部改正)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条例第一五号)

本条例自2017年5月30日起施行。

(2019年条例第八二号)

本条例自规则规定之日起施行。

(2019年规则第六五号自2019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2020年条例第六四号)

本条例自2021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2021年条例第一号)

本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另表(第三条关系)

(平二九条例一五、平三一条例八二、令二条例六四、令三条例一一、一部分改正)

机关

事务

知事

高等学校等(高等学校等就学支援金的支付相关法律(2010年法律第十八号)第二条各号(第三号除外)中所示的(仅限于私立及公立大学法人大阪设置的。)意思。)入学所需经费的支付相关事务及规则规定的事项

知事

高中及中等教育学校的后期课程的专业(只限于私立专业。)的修学所需经费的支付相关事务规则中规定的内容

知事

公立大学法人大阪设置的大学的学部及大学院(只限于硕士课程、博士课程中作为硕士课程处理的课程及专门职大学院的课程。)以及高等专门学校的学科(只限于第四学年及第五学年。)及专业科的学费及减免入学金所需费用的支付相关事务及规则规定的事项

知事

对生活贫困外国人的保护相关事务及规则规定。

教育委员会

特别支援学校入学所需经费的支付相关事务,由规则规定。

教育委员会

高等学校等(关于支付高等学校等就学支援金的法律第二条各号(第三号除外)中所示(国立及公立(公立大学法人大阪设置的除外)的东西。)意思。)入学所需经费的支付相关事务及规则规定的事项

大阪府行政手续中用于识别特定个人的编号使用相关条例

2015年11月2日条例第85号

(2022年4月1日施行)

体系信息
第1篇总规/第11章其他
沿革信息
2015年11月2日 条例第85号
2017年3月29日 条例第15号
2019年3月27日 条例第82号
2020年10月6日 条例第64号
2021年3月29日 条例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