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于2009年3月制定了“大阪地方分权改革展望”,关于国家地方分权第一次劝告所示的事务,从2010年开始向市町村移交了指导监察等权限。另外,随着2011年8月30日公布的《为了推进提高地区自主性和自立性的改革的相关法律整备相关法律》,2013年4月1日起,基于社会福利法的社会福利法人的认可、指导监察等权限将从大阪府移交给指定城市及核心市已移交给了市(一般市)。
根据这些,仅在单独的市町村实施事业等的法人,管辖范围有所变更,各种咨询、申请、咨询等请联系各负责人。(事业等位于大阪府内的多个市町村时→大阪府管辖。主要的事务所是指定城市的情况下是指定城市。)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福利部地区福利推进室福利人材・法人指导课法人指导小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