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费公费负担

更新日期:2024年4月9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公费负担(制度结束)


关于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的医疗费公费负担制度于2024年3月31日结束。

医疗机关随着作为财源的国库补助制度的结束,
请在2025年2月之前完成向审查支付机构的请求。



到现在为止的该制度的详细内容,请从以下链接处确认。

○到2023年4月30日为止的制度在这里
○2023年5月1日至7日(5类过渡期中)的制度在这里
○2023年5月8日至9月30日的制度在这里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制度在这里


○其他参考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国家关联通知(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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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感染症对策课事业推进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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