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产期”是指从妊娠22周到出生后不满7天的期间,这个时期可能会发生母体、胎儿和新生儿的生命相关的事态。这期间,为了应对突发性的紧急事态,需要产科和小儿科双方一贯的综合性医疗体制,特别是“周产期医疗”。
为了配合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有效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的同时,完善面向未来的周产期医疗体制,制定了大阪府医疗计划(第6章第8节周产期医疗)。 ※从2018年开始,将周产期医疗体制整备计划和医疗计划一体化。
第7次大阪府医疗计划[计划期间:2018(平成30)年度至2023年度]
第6章第8节周产期医疗[Word文件/2.01MB][PDF文件/1.72MB]
大阪府周产期医疗体制整备计划[计划期间:2013(平成25)年度至2017(平成29)年度]
为了就推进大阪府的周产期医疗所需的事项进行协商,设置了大阪府周产期医疗体制研讨会。
※关于过去“大阪府周产期医疗协议会(到2021年5月31日为止)”的举办情况等,这边(在别的窗口召开)
具备包括相当规模的MFICU在内的产科病房及包括NICU在内的新生儿病房,拥有经常的母体及新生儿输送接收体制,并发症妊娠(重症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先兆早产等)、胎儿、新生儿异常(超低出生体重儿、先天异常儿等)等母体或儿童的风险高妊娠的医疗、高度的新生儿医疗等的新生儿医疗等周产期医疗等周产期医疗等与外伤医疗、脑血管病、外伤医疗、外伤医疗、外伤病、外伤医疗、外伤和外伤医疗、外伤医疗、外伤医疗、外伤医疗、外伤医疗、外伤医疗机构、外伤医疗、外伤医疗、外伤病、外伤医疗机构、外伤病、外伤医疗机构等可根据需要与产科病、外伤医疗机构、外
综合周产期母子医疗中心指定要领及指定基准[PDF文件/330KB] [Word文件/95KB]
(样式1)综合周产期母子医疗中心指定申请书[PDF文件/61KB] [Word文件/35KB]
综合周产期母子医疗中心指定要领新旧对照表[PDF文件/180KB][Word文件/97KB]
具备产科、小儿科(包括NICU在内的新生儿医疗病房),是进行周产期的相对高度医疗行为的医疗机构。
地区周产期母子医疗中心认定要领及认定基准[PDF文件/269KB] [Word文件/67KB]
(样式1)地区周产期母子医疗中心认定申请书[PDF文件/61KB] [Word文件/34KB]
地区周产期母子医疗中心认定要领新旧对照表[PDF文件/152KB][Word文件/76KB]
大阪市、堺市共同委托大阪府医师会实施在夜间和休息日等情况下,接受不能接受经常就诊医生检查的妇产科的急救搬运患者的体制整备。
在府内9个医疗机构的协助下,确保了脑疾病、心脏疾病、交通外伤等严重且紧急性的(面临母亲生命危机)产科并发症以外的并发症的孕妇(最重症并发症孕妇)的体制。
委托大阪府医师会实施以下项目。
在完善府内的周产期医疗体制的同时,为了充实周产期医疗体制,在预算范围内,针对大阪府知事指定的综合周产期母子医疗中心的开设者、获得认定的地区周产期母子医疗中心的开设者,周产期母子医疗中心正在交付运营事业补助金。
关于周产期急救医疗系统,为了向需要紧急提供高度医疗的孕妇和新生儿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制定超越府县范围的接受体制是当务之急,因此近畿区块知事会议构成府县的负责课设置研讨会,交换信息,接受以协商今后各府县之间的体制整备为目的,在近畿块周产期医疗广域联合研讨会的实施。
关于分娩处理设施
可以在以下网站上检索分娩处理设施。
关于无痛分娩处理设施
以下网站登载了无痛分娩处理设施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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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疗部 保健医疗室地区保健课母子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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