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变更申请(障害福祉服务)
请注意变更申请与变更申请有所不同。
变更申请
以下情况需要办理变更申请手续。
- (1)增加生活看护·就业继续支援A型·就业继续支援B型的服务量(利用定员)的情况(定员减少变更申请)
- (2)从旧法设施转移过来的残疾人支援设施,
追加生活护理及就业继续支援(B型)的情况
增加生活看护或就业继续支援(B型)或设施入所支援相关服务量(利用定员)时(定员减少变更申请) - (3)上述以外的残疾人支援设施的情况下,
追加生活护理的情况
增加生活看护或设施入所支援相关服务量(利用定员)时(减少定员为变更申请)
※ 追加共同生活援助的住所和增加定员是变更申请书(需要事前审查)。
提交方法和提交期限
- 大阪府行政在线系统需要办理“事前协议”(以下★)的手续。(提交期限:变更日3个月前的月末最后一天24点)
- 办理“事前协商”手续后,请用邮寄或邮件提交一套变更申请文件。(提交期限:变更日的前一个月10日【邮戳有效】)
★ 事前协议(增加定员)专用页(链接到外部网站)(※需要事先注册用户。(注册、操作方法等详细内容请参照这里))
提交文件
关于变更申请的提交文件一览表,这边 → 关于变更申请书(在“3.提交文件一览表”中按服务登载)
变更申请文件的下载
※代理提交时,需要委托书(PDF:318KB)
邮寄地址和咨询处
〒540-8570
大阪府福利部残疾福利室
生活基磐推进课指定指导小组
麻烦您在信封等的封面上写上“正在申请变更”。
代表:06-6941-0351
内线:4519(受理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的9点00分到12点00分、13点00分到18点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