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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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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预定者录用相关文件的下载页面

地方公务员法第16条等相关确认书

符合地方公务员法第16条等规定的缺格事项时,或者过去发生过刑事案件等(包括交通事故、饮酒驾驶等相关事件)的情况下,请尽快联系我们。
另外,今后在录用日之前,如果有同样的情况也请联系大阪府总务部人事局人事课。

地方公务员法第16条
符合以下任一号的人员,除条例规定的情况外,不能成为职员,或者参加竞争考试或者选拔。

  • 被处以一禁锢以上的刑罚,直到执行结束或不再执行为止的人
  • 二该地方公共团体受到惩戒免职处分,自该处分之日起不超过两年者
  • 三担任人事委员会或公平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犯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的罪,被处以刑罚者
  • 在日本宪法实施之日以后,结成或加入主张用暴力破坏日本国宪法或其下成立的政府的政党及其他团体的人

地方公务员法第16条以外的缺格事项
1999年修订前民法规定被宣告准禁治产的人(因心神耗损弱为原因以外)

地方公务员法第16条所涉及的确认书

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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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地方公务员法第16条等相关确认书

样式(PDF:33KB)
样式(word:32KB)

请用A4印刷,填写后,4月1日带来。
(※无需盖章)

关于赴任旅费(行政(高中毕业程度)、行政(大学毕业程度)、行政(社会人等:26-34)、行政(35-49)、事务职的相关人员)

  • 概要
    随着本府的录用,在迁居地时,将支付来自居住地的交通费等(不包括搬家费用)的旅费。
    关于行政职、事务职以外的职业,有另外的介绍。
  • 支付条件
    • 住在大阪府以外的府县的情况下,因被本府录用而迁移居住地的人中,在该居住地(其他府县)领取合格通知的人或者在居住地以外的地点(例如大阪府内的老家邮寄的情况等)领取合格通知的人支付。
      请务必在确认不适用于“◆不属于支付对象的情况”,如果是对象,请在4月1日以后制作“关于赴任旅费的调查票”,并提交给分配单位。
    • 在支付赴任旅费时,除了通常的路径(铁路)以外(使用渡轮、飞机等)迁移的人,或者除了通常的旅费以外(使用折扣制度、使用E票(电子机票)、股东优待券的使用等)而转移的人,需要提交收据等有时。对于需要提交的人,请单独保管特兹通知的收据等。

不成为支付对象时(※不需要提交调查票)

  • 录用发令日之后迁移居住地的情况下,不予支付。
  • 即使是住在其他府县,录用本府后也不转移居住地,从该居住地上下班的情况下,也不属于支付对象。
  • 住在大阪府内的人,随着录用,同样在大阪府内迁移居住地的情况下也不成为赴任旅费的对象。
    说到底,仅限于从其他府县迁移居住地的情况。
关于赴任旅费的调查票

文件名

向导

样式

填写示例

备注

关于赴任旅费的调查票

关于赴任旅费(PDF:74KB)
关于赴任旅费(word:43KB)

样式(PDF:62KB)
样式(word:47KB)

填写示例(PDF:96KB)
填写示例(word:52KB)

请用A4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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