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写入歧视的咨询窗口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14日

如果遭遇网络上侵犯人权的侵害…

◎ 在网上刊登了损害自己名誉、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时
   受灾者可以向供应商等请求公开发信者的信息,请求删除人权侵害信息。

◎ 在进行删除请求时,尽可能详细说明刊登了该信息的地点(URL)、刊登的信息内容等是很重要的。
   把该信息作为图像保存,或者留下该页URL的笔记等吧。

◎ 遭遇灾害或看到刊登了被认为是侵犯人权信息的网站时,请咨询以下咨询窗口。  

咨询窗口

(1)大阪府网络诽谤中伤·纠纷咨询窗口“网络和谐”(大阪府委托事业)
 作为有关网络上的诽谤中伤、纠纷的咨询窗口,接受府民的诸位的咨询,进行必要的建议、信息提供等的同时,一边与专家的咨询和相关机构合作,一边给咨询者带来安心感,好好地贴近,继续支援。
 咨询可以通过LINE、电话进行简单的咨询。不要一个人烦恼,先和这边商量。
  (LINE)LINEQR
       https://lin.ee/YpnaRhQ
  (电话号码)06-6760-4013
  (邮件)https://net-harmony.pref.osaka.lg.jp/soudan/soudan-mail/
        ※请通过上述链接的邮件形式进行商谈。
  (传真号码)06-6760-4014
  (信发送地址)〒552-0001大阪府大阪市港区波除4-1-37 HRC大楼8楼
           一般财团法人大阪府人权协会网络和谐
        ※请注意本咨询窗口的所在地/面试咨询的实施地点不同。

    详情请看这边(外部网站)

(2)大阪府人权咨询窗口(大阪府委托事业)
 接受了府民关于人权的咨询,除了根据其内容提供建议和信息外,还介绍了适当的咨询机构。
 虽然在网上有关于人权的烦恼,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商量的话,请先和这边商量。
  (电话号码)06-6581-8634
         ※上述咨询电话打不通的情况下,06-6581-8635也可以使用。
                     (根据夜间咨询及休息日商谈、其他商量的情况,电话可能难以接通。)
  (邮件)[email protected]
    详情请看这边(外部网站)

(3)总务省(违法、有害信息咨询中心)
  (概要)总务省委托的关于网络上违法、有害信息的咨询窗口(邮件咨询24小时受理)。
       接受相关人员的咨询,提供关于对应的建议和相关的信息等。
        违法有害信息咨询中心的主页在这里(外部网站)    

(4)法务省(人权咨询受理窗口)
  (概要)在全国的法务局、地方法务局及其分局进行电话和邮件的商谈。
  (电话咨询为0570-003-110(全国通用人权咨询电话)或06-6942-9496(大阪法务局))
  (邮件咨询24小时受理)
  法务省人权咨询受理窗口的主页在这里(外部网站)

 关于网络的写入侵犯人权
      [法务省主页/消除互联网人权侵害(外部网站)引用]


(5)警察厅(网络犯罪对策) 
 (概要)进行网络纠纷、网络犯罪相关的信息、咨询、应对方法的介绍。
     警察厅网络犯罪对策页面在这里(外部网站) 

      ■网络安全安心咨询
    (概要)关于网络上遇到的困难,基本对策等
        警察厅的网络安全安心咨询页面在这里(外部网站) 

   ■互联网热线中心
    (概要)警察厅委托的网络上违法、有害信息的通报受理窗口。
         如果是违法信息的话会向警察厅通报,如果判断为有害信息的话会委托供应商等进行对应。
         互联网热线中心的主页在这里(外部网站)  

(6)大阪府警察本部(网络纠纷咨询与应对方法)
  (概要)进行网络纠纷、网络犯罪相关的信息、咨询、应对方法的介绍。
      大阪府警察本部的网络故障咨询和应对方法的页面在这里(外部网站)

被判断为名誉损害或侮辱等刑法犯的情况下,也有向警察办理控告手续的方法。
详情请咨询上述(4)大阪府警察本部(网络故障咨询和应对方法)。

(7)民间团体
  
一般社团法人Savet协会诽谤中伤热线
  (概要)我将代替受害者向国内外的供应商申请删除网络上的诽谤中伤。
       一般社团法人Savet协会的诽谤中伤热线的页面在这里(外部网站)


除上述内容外,府内各市町村和人权咨询机构还接受有关人权的咨询。

府内各市町村咨询窗口及各种人权咨询机构在这里

给在网络上侵犯诽谤中伤、歧视等人权的人

 在网上进行了诽谤中伤和歧视等人权侵害,接受了烦恼的人的咨询,除了根据内容提供建议和信息外,还介绍了合适的咨询机构。
 如果以轻松愉快的玩笑而写坏话,或者匿名自由地写不喜欢的事情的话,有可能会成为加害者。
 不要一个人烦恼,先和我商量。
 详情请看这一页

[参考信息]关于供应商责任限制法

为了准备恢复因网络上的人权侵害而造成的损失,2002年5月实施了《关于特定电信服务提供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以及公开发信方信息的法律》(供应商责任限制法)。
向供应商等请求防止违法、不正当的信息发送措施(删除刊登违法、不正当信息的网站等)、
规定可以要求公开违法、不正当信息的发信人(在博客或论坛上投稿的人)的姓名、网址、住址等信息。
详情请参阅“供应商责任限制法相关信息网站(外部网站)”(※)。

(※)供应商责任限制法相关信息网站
由4个电信运营商团体(一般社团法人电信运营商协会、一般社团法人电信服务协会、一般社团法人日本互联网提供商协会、一般社团法人日本有线电视联盟)共同运营的提供者责任限制法(特定电信服务提供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及发信人信息的公开相关法律)相关信息的网站。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府民文化部人权局人权拥护课拥护小组

这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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