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已经结束】
“行政程序中用于识别特定个人的编号使用等相关法律”(2013年法律第27号)。以下称为“号码法”。)的实施,在大阪府营住宅综合管理系统中,将团体内合并收件人姓名号码包含在其内容中的个人信息文件(以下称为“特定个人信息文件”)持有。
根据号码法第28条的规定,2016年3月25日公布了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全部项目评价书),为了迎接公布5年后实施再评价,募集府民意见。因此,因为制作了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全部项目评价书)方案,所以根据“大阪府公共评论程序实施纲要”,以下募集来自府民的意见和建议等。
大阪府营住宅管理事务相关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全部项目评价书)方案的概要〔Word〕[Word文件/21KB]
大阪府营住宅管理事务相关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全部项目评价书)方案的概要〔PDF〕[PDF文件/216KB]
大阪府营住宅管理事务相关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全部项目评价书)方案的全文〔Excel〕[Excel文件/835KB]
大阪府营住宅管理事务相关的特定个人信息保护评价书(全部项目评价书)方案的全文〔PDF〕[PDF文件/987KB]
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14点00分到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24点00分
(※邮寄时1月25日邮戳有效)
○网络(电子申请)的情况
※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了。
○无法上网时
请根据意见提出方式[Word文件/49KB]意见提出方式[PDF文件/109KB],用邮寄或传真提交。
邮件的情况»
〒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丁目14番16号大阪府咲洲厅舍26楼
大阪府住宅街区建设部住宅经营室经营管理课管理调整组收件人
传真的情况»
FAX 06-6210-9750
大阪府住宅街区建设部住宅经营室经营管理课管理调整组收件人
※如果有障碍的人等难以通过这些方法提出意见的话,请个别咨询。
(1)府主页公布
(2)府政信息中心(大阪府厅本馆5楼)开架
(3)大阪府住宅街区建设部住宅经营室经营管理课管理调整小组(大阪府咲洲厅舍26楼)的开架
因为有时会确认您提出的意见的内容,所以请填写姓名、住址等联系方式。
个人提交时,请在团体、团体提交住址、姓名时,请务必填写团体、团体名称及所在地。没有这些记载的东西不能受理,请注意。
另外,关于姓名、住址等联系方式,在不用于其他目的、提供的同时,适当管理,不公开收到的个人信息。
关于您的意见等内容,原则上会公布。如果不希望公开的话,请在提出意见的时候填写那个意思。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大阪府对于您的意见等,有时不能表示大阪府的想法。
意见等请用日语提交。
考虑到您的意见,讨论方案。关于您提出的意见等的概要和对此的府的想法等,将通过大阪府主页等在一定期间内公布。但是,类似的意见等有时会在适当整理后汇总公布。
意见等请尽量具体写出来。关于只表示赞成和反对的结论的东西和主旨不明的东西等,有时不能表示大阪府的想法。另外,关于与本意见募集无关的意见等,有时不公开。
我们不会个别回答大阪府的想法。
电话:06-6210-9745(直通)
FAX:06-6210-9750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住宅经营室经营管理课管理调整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