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等的招募结束了。
大阪府在水质污染防止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排水基准的条例以及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中,规定了有害物质相关的排水基准。
其中,关于六价铬化合物,2022年4月1日“水质污染相关人员的健康保护相关环境基准”从之前的0.05mg/L以下到0.02mg/L以下,在国家重新评估,大阪府环境审议会水质部会上,对六价铬化合物的排水基准进行了重新评估的咨询,从专业的观点进行了审议。
今天,因为制定了关于修改的方案,所以根据大阪府公共评论程序实施纲要,募集府民的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六价铬化合物的排水基准的修改(提案)[Word文件/47KB][PDF文件/324KB]
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14点到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24点
※邮寄的话,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的邮戳有效。
请从大阪府行政在线系统提交。
请根据意见提出方式,用以下方法提交。
意见提交方式 [Word文件/39KB] [PDF文件/98KB]
〒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
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环境保全课环境计划小组
传真号码06-6210-9575
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环境保全课环境计划小组
※如有残疾人士等难以通过上述方法提出意见时,请个别咨询。
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环境保全课环境计划小组
电话号码(直通)06-6210-9577
传真号码06-6210-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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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