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根据水质污染防止法第3条第3项的规定制定排水基准的条例(以下称为“上载条例”。)以及大阪府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中,规定有害物质中的“硼及其化合物”、“氟及其化合物”及“氨、铵化合物、亚硝酸化合物及硝酸化合物”(以下称为“硼等3项”的排水标准
另外,在上载条例中,关于生活环境项目中的“锌”,对于属于技术上难以立即遵守一般排水基准的电镀行业的车间,作为经过措施规定了暂定排水基准。
由于这些暂定排水基准将于2023年3月31日迎来适用期限,因此大阪府环境审议会水质部会接受了关于硼等3项以及锌排水基准相关的经过措施的咨询,从专业的观点进行审议,制定了关于经过措施的方案。因为募集了今天、府民的诸位的意见等,关于那个结果通知。
(征求意见时的页面请看这边。)
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14点到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24点
根据“大阪府公共评论程序实施纲要”,通过互联网(电子申请)、邮件、传真中的任意一个,募集了意见和建议。
从1人(包括团体)那里得到了1件意见等。
(不是对本经过措施(方案)的意见等。)
(1)府主页公布
(2)府政信息中心(大阪府厅本馆1楼)开架
(3)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环境保全课(大阪府咲洲厅舍(咲洲办公楼)21楼)的开架
大阪府环境审议会水质部会事务局
大阪府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环境保全课环境计划小组
电话号码06-6210-9577(直通)
传真号码06-6210-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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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农林水产部环境管理室环境保全课环境计划小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