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页面的开头。
监查委员认为有必要时,一般地方公共团体的1.财务相关事务的执行 2.可以对经营相关事业的管理进行审计。这叫做“随时监查”。
过去的状况(2011年度) 过去的状况(2007年度)
作为特别审计, (1) 直接请求的审计(地方自治法第75条第1项) (2) 根据议会的请求进行审计(地方自治法第98条第2项) (3) 根据知事的要求进行审计(地方自治法第199条第6项) 等等。 从2001年以后的情况来看,大阪府没有这些实施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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