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监察医制度的经过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20日

监察医制度是在战争结束后,由于饥饿、营养失调、传染病等原因死亡不断出现的战争结束后,由于无法正确把握这些死因,对策上缺乏科学性,为了提高公共卫生,联合军总司令部(GHQ)命令日本政府在国内主要城市设置监察医生于1947年创立。


■1946年4月1日

根据联合国军总司令部向东京都提出申请的结果,制定了《东京都死亡者等死因调查规程》。在东京都民生局长(后来卫生局长)的主管下,委托东大、庆大,日本最初的监察医业务在东京开始。

■1946年4月9日

厚生省向全国主要城市发出了“公共卫生的必要性依据尸体检查及解剖二关苏尔件”的通知。

■1946年12月11日

联合国军总司令部公共卫生福利部向厚生省医务局长发出了关于“设置监察医局”的备忘录,命令各主要城市任命监察医生。

■1947年1月17日

根据敕令第542号,厚生省令《关于死因不明尸体的死因调查》公布。监察医制度继东京之后扩展到大阪、京都、横滨、名古屋、神户、福冈等7大城市,各城市的医科大学委托其业务。

■1949年6月10日

《尸体解剖保存法》公布。同年12月10日施行。

■1949年12月9日

公布了《制定应该设置监察医生的地区的政令》,第二天12月10日实施。实施地区被定为东京都23区、大阪、京都、横滨、名古屋、神户、福冈。

■1985年7月12日

“制定应该设置监察医生的地区的政令”的一部分修改(京都、福冈的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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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疗部 监察医疗事务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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