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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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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研讨结束】制定“大阪府法律管理基本方针”

概要(说明)

 政府的公共设施等,在努力提高行政服务的同时,尽可能少的经费进行最适合的经营管理的所谓法律管理,以在府全体统一、高效地实施为目的,制定其基本方针。



发端是什么?

 在《行财政改革推进计划(案)》(2015年2月制定)中,决定推进公共设施等最适合的经营管理(法律管理),作为具体措施之一,制定了《法律管理基本方针》。
 同时,在2014年4月22日总务省提出了推进公共设施等综合且有计划的管理的计划(公共设施等综合管理计划)的制定请求。

寄来的意见



今后的计划是?

 公共设施等的管理状况预计将持续10年以上,特别是建筑物的重建需求高涨的当前10年间定位为紧急措施期间,为推进Fashiti管理而整备手法和体制。
 此外,每年都会验证措施的进展情况,大概经过3年的时候根据需要修改本方针。

进展到什么程度?

会议情况

2015年8月31日

议会厅内会议

大阪府战略本部会议

2015年8月24日

议会厅内会议

副知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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