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进发票的支援

更新日期:2024年1月22日

2023年(2023年)10月1日起,消费税的发票制度(合格账单等保存方式)开始实施。关于在国家导入发票的支援,请看下面的主页。

1关于引进的补助金

IT引进补助金<中小企业厅>(外部网站)

小规模经营者持续化补助金<中小企业厅>(外部网站)

2咨询窗口咨询处

【咨询窗口】
中小企业・小规模经营者发票咨询受理窗口<中小企业厅>(外部网站)
 ※面向免税经营者

〇 关于发票制度的各省厅等的咨询窗口一览<国税厅>(外部网站)

【咨询处】
发票制度电话咨询中心<国税厅>(外部网站)
  专用电话:0120-205-553
  (受理时间)上午9点到下午5点(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3关于制度概要等其他信息

发票制度特设网站<国税厅>(外部网站)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商工劳动部中小企业支援室经营支援课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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