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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年5月28日

页面ID:12659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审查请求

审查请求是指

对大阪府内的市町村进行的关于残疾人支援分类和残疾人福利服务的处分不服的时候,可以根据残疾人综合支援法第97条第1项的规定,向大阪府知事(审查厅)提出审查请求。

审查请求的对象是关于看护给付费、训练等给付费、地域咨询支援给付费、残疾儿童通所给付费等相关的处分。
具体如下:

  • ⑴关于残疾人支援分类认定的处分
  • ⑵支付决定等相关处分
  • ⑶与使用者负担有关的处分

关于审查请求,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关于市町村关于“看护给付费等相关处分”的审查请求手续(word:49KB)关于市町村“看护给付费等相关处分”的审查请求手续(PDF:153KB)

请在审查请求前确认

如果不能接受上述处分的话,请向进行处分的市町村(处分厅)咨询的话,有可能会被解除,所以请先联系市町村的“残疾人福利担当窗口”。
另外,对于职员处理不好等与处分无关的事项,请向市町村提出投诉。

审查请求的方法

  1. 审查请求期间
    审查请求原则上请向大阪府知事书面形式,从知道有处分的第二天算起,在3个月以内,或者从有处分的第二天算起,在一年内进行。
  2. 能够申请审查的人
    审查请求可以由受到处分的残疾人或残疾儿童的监护人进行。
    另外,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审查请求,但是需要证明代理人的委任状。
  3. 提交文件

关于费用

审查请求不需要费用,但是邮费等实际费用是必要的。

提交处及咨询处

  1. 关于护理给付费、训练等给付费、地区咨询支援给付费
    〒540-8570(不需要地址)
    大阪府福利部残疾福利室残疾福利企划课制度推进小组
  2. 关于残疾儿童福利费
    〒540-8570(不需要地址)
    大阪府福利部残疾福利室地区生活支援课发育障害儿童支援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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