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室外广告业登记事项变更申报
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
申报文件的提交
室外广告业的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此期间,登记事项有变更的情况下,必须在变更之日起30天内,向大阪府知事申报。
接受大阪府知事登记的室外广告业者的登记事项变更申报所需的文件如下的申报书和附件。
提交份数是正本1份和副本(可复印)1份。
受理地点是大阪府咲洲厅舍27楼的建筑环境课居住环境推进小组。
受理时间是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的上午9点30分到正午和下午1点到下午5点。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话,请发送到下述地址。
〒559-8555(填写邮政编码的话,可以省略地址)
大坂市住之江区南港北一丁目14番16号
大阪府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环境课居住环境推进小组
※请附上粘贴了所需邮票的副本寄回用的信封。
变更申报的格式
※随着大阪府室外广告物条例相关的申请、申报等的盖章修改,从2021年4月开始不需要盖章。
变更的登记事项 |
必要的样式 |
必要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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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名称、姓名、地址 |
室外广告业登记事项变更申报书(格式第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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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所的名称、所在地、营业所的追加、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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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任的变更、追加、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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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董事(包括代表人)的姓名、法人董事的追加、删除 |
室外广告业登记事项变更申报书(格式第18号) 誓约书(格式第12号) 简历(格式第13号)(不需要被删除的董事的简历。) |
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申请日前3个月内发行的。不可复制) |
- 除了这些文件之外,为了确认必要条件,有时需要另外提交并出示文件。
- 登记的人是未成年人的话,需要另外提交文件。
- “继续用纸”请在申报书的记载栏不够的情况下填写并附上。
- 申报者以外的行政书士等被代理申报的情况下,需要委托书。
不属于注册事项变更的情况
被注册的个人经营者成为法人的情况下,作为法人申请新的室外广告业的登记的同时,作为个人经营者的停业等的申报是必要的。
另外,由于接受注册的个人经营者的死亡或代替,继承人等要继续进行室外广告业的营业时,必须对已注册的个人经营者进行停业等申报,同时继承人等必须接受新的室外广告业的登记。“门帘分开”的情况也一样,请接受新的个别室外广告业的登记。
特例申报事项的变更申报
接受大阪府知事登记后,向大阪市、堺市、丰中市、吹田市、高槻市、枚方市、东大阪市、八尾市、寝屋川市提交了“特例申报”的室外广告业者,将向各市长提交特例申报的申报事项的变更申请。
请看“大阪府知事登记者的特例申报的申报事项的变更手续”的页面。
关联页
- 室外广告业登记
- 办理室外广告业登记手续
- 登记室外广告业登记后必须做的事情
- 室外广告业登记事项变更申报
- 更新室外广告业注册
- 室外广告业登记证明
- 大阪府知事登记业者的特例申报手续
- 大阪府知事登记业者特例申报的申报事项变更手续
- 室外广告业停业等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