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据住宅瑕疵担保履行法的申报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26日

 

【重要】基准日申报从每年2次变更为1次

 随着2021年5月28日公布的《为了提高住宅质量以及整备顺利的交易环境,修改促进长期优良住宅普及的法律等一部分的法律》于2021年9月30日部分实施,对于交付新建住宅的经营者所采取的资力确保措施的状况的基准日申报是每年一次。

 下次的基准日是2024年3月31日

 对象经营者必须在每年4月21日之前,对基准日前1年(4/1至3/31)的资力确保措施(加入保险等)的状况进行申报。
 ※从2021年开始,9月30日的基准日被废止了。
 ※保险法人按基准日发送的保险合同签订证明书也是1年的份(4/1到3/31),每年发送一次。
 ※和以前一样,基准日前1年新建住宅的交付实际成绩为0户也需要申报。

 详细内容请看这边[PDF文件/163KB]

  

住宅瑕疵担保履行法的详细内容

  “关于确保特定住宅瑕疵担保责任的履行等的法律角”(国土交通省主页)(外部网站)

  “给取得新建住宅的人和被供给的人(关于住宅瑕疵担保履行法)(大阪府主页)

 另外,如果没有进行资金确保措施及其状况相关的申报,则从基准日的第二天算起经过50天之后,除了禁止签订新的新建住宅的承包合同和买卖合同之外,在资金确保措施不恰当的情况下,将成为基于履行法的罚则和基于各业法的监督处分的对象。

申报文件和申报处等

与保险法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业者

建筑业者

申报文件

  (1)申报书(第1号样式)

    申报书(第1号格式)[Word文件/18KB]

  (2)保险合同签订证明书

  (3)保险合同签订证明书(明细)

   上述记载例可以从国土交通省的主页(外部网站)确认。

申报处等

  (1)请向邮寄或窗口申报。

  (2)申报地址请从这边确认。

 

 

 

 

 

 

 

 

 宅建业者

申报文件

  (1)申报书(第7号格式)

     申报书(第7号格式)[Word文件/19KB]

  (2)保险合同签订证明书※

    ※基准日前1年内交付的新建住宅户数为0的经营者不需要附加

  (3)保险合同签订证明书(明细)※

    ※基准日前1年内交付的新建住宅户数为0的经营者不需要附加

    上述内容可以从国土交通省的主页(外部网站)确认。

申报处等


  (1)请向邮寄或窗口申报。

  (2)申报地址请从这边确认。

 委托法务局的业者

 

建筑业者

申报文件

  (1)申报书(第1号样式)

  (2)托管书的副本

  (3)交付物品一览表(第1号的2种样式)

   上述(1)和(3)的样式可以从国土交通省的主页上下载。
   请看这边(外部网站)。 

申报处等


  (1)请向邮寄或窗口申报。

  (2)申报地址请从这边确认。

宅建业者

申报文件

  (1)申报书(第7号格式)

  (2)托管书的副本

  (3)交付物品一览表(第7号的2种样式)

   样式从这里可以下载上述(1)和(3)的样式,从国土交通省的主页下载。
   请看这边(外部网站)。 

申报处等

  (1)请向邮寄或窗口申报。

  (2)申报地址请从这边确认。

   其他样式可以在国土交通省的主页上下载。请看这边(外部网站)

 

申报期间等

申报

部数

  正本1部

 ※如果希望在副本上盖上府受理章的话,必须提交副本。另外,如果希望邮寄副本的话,请连同简易挂号信的邮票贴好的回信信封一起附在信内。

申报

期间

  每年4月21日之前,关于基准日前1年(4/1至3/31)的资力确保措施(加入保险等)的状况进行申报

  ※但是,21日是周末的话,周一到周一为止

 (1)在兼有建筑业和住宅建筑业的情况下,如果有承包和销售的交付的话,需要分别进行申报。

 (2)在该基准日的前一年内,即使没有交付的新建住宅(没有与保险法人签订保险合同的实际成果),过去有合同实绩的保险法人也会发行“保险合同签订证明书”。这种情况下,请只制作上述(1)的申报书进行申报。(不需要附加交付户数为0的“保险合同签订证明书”。)

 (3)上述申报文件(2)和(3)中的保险合同签订证明书和明细,因为这个申报需要,所以保险法人发送给贵方。除了户数为0的情况外,请务必提交原件。另外,请在填写签订证明书(明细)上层的许可号码及商号等后,请不要忘记盖代表人印章。

 

国土交通大臣业者

 国土交通大臣业者请向各地方整备局申报。

 另外,本店位于近畿(大阪、京都、滋贺、兵库、和歌山、奈良、福井)的大臣许可(许可)业者,请向以下近畿地方整备局申报。

   〒540-8586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1-5-44大阪合同厅舍1号馆

   国土交通省近畿地方整备局建设政部

         建筑业者: 建设产业第一课资力确保指导系
    宅地建筑交易业者: 建设产业第二课房地产投资系 

    电话06-6942-1141(代表)

    近畿地方整备局的主页,请从这边(外部网站)看。

 

想要确认申报文件的人

点击以下相应的地方,可以确认必要的申报文件等。

建筑业者请点击这里 

建筑业者请点击这里 

  另外,在兼有建设业和住宅建筑业的情况下,如果有承包和销售的交付的话,需要分别进行申报。

关于申报的FAQ

 关于申报的FAQ请从这边看。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建筑振兴课住宅建筑许可证组

这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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