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宅地建筑交易业者许可申请等中的盖章省略
根据宅地建筑交易业法实施规则的一部分修改,2021年1月1日宅地建筑交易业者许可申请、变更申请等相关样式被变更了一部分。
另外,在大阪府,将对无印章规则进行统一修改,2021年4月1日以后,在申请受理窗口进行如下处理,请注意。
处理的变更内容
宅地建筑交易业法实施规则、以大阪府宅地建筑交易业法实施细则为根据的法定样式以及大阪府规定的样式,不需要盖章了。
窗口受理时
为了防止第三者冒充申请者(申报者),请在受理窗口,以以下手续为对象出示以下本人确认文件。
(需要出示本人确认文件的手续)
- 宅地建筑交易业者许可证申请书、变更申请书、驾照更换交付申请书、许可证再交付申请书
- 宅地建筑交易业停业等申请、营业保证金返还公告申请书、没有债权申请的意思的证明书申请
(本人确认文件)
- 法人情况:法人员工的从业者证、法人代表的印章登记证明书等
- 个人经营者:代表人的驾驶执照、健康保险证、从业者证等
邮寄受理的情况
为了防止第三者冒充申请者(申报者),请以以下手续为对象附上以下本人确认文件。
(需要附上本人确认文件的手续)
- 变更申请书、驾照更换交付申请书、驾照再交付申请书
- 未提出债权申请的证明
(本人确认文件)
- 名片等联系方式笔记(记载了部门名、负责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