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 |
第1条 | 为了将有限的财源和人员等经营资源重点化,着眼于未来的大阪,战略性地推进府政,大阪府战略本部会议(以下称为“会议”。)设置。 |
(主管事项) | |
第2条 | 会议的主管事项如下。 |
(组织) | |
第3条 | 会议由本部长及本部员组成。 |
2 | 本部长由知事来担任。 |
3 | 本部员由副知事、政策企划部长及总务部长及财务部长担任。 |
4 | 本部长认为有必要时,副首都推进局长、危机管理监、教育长及大阪府组织条例(1953年条例第1号)中规定的部及局长(以下称为“部长等”。)中,本部长指定的人员,每次都可以作为本部员追加。 |
(会议) | |
第4条 | 本部长召集会议,主持会议。 |
2 | 本部长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相关人员出席。 |
(手续等) | |
第5条 | 在会议中,审议第2条(2)及(3)相关事项时,管辖该事项的部长等应事先与政策企划部长协商。 |
2 | 本部长对于主管事项的审议,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征求外部的评价和意见。 |
(运营) | |
第6条 | 会议原则上公开。但是,如果有可能影响大阪府以外的相关人员,则不公开会议。 |
2 | 会议的议事概要及相关资料等(大阪府信息公开条例(1999年条例第39号)第8条或者第9条的规定相应的信息除外。)会议结束后迅速公布。但是,对于可能影响大阪府以外的相关人员的资料和发言等,将在没有恐惧的阶段予以公布。 |
(事务局) | |
第7条 | 会议的事务局位于政策企划部企划室政策课、总务部人事局人事课及财务部财政课、行政改革课。 |
附则 | |
该大纲将于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 |
附则 | |
该大纲将于2009年4月28日起施行。 | |
附则 | |
该大纲将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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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政策企划部企划室政策课政策小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