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战略本部会议设置纲要

更新日期:2019年4月23日

大阪府战略本部会议设置纲要
(设置)
第1条

为了将有限的财源和人员等经营资源重点化,着眼于未来的大阪,战略性地推进府政,大阪府战略本部会议(以下称为“会议”。)设置。

(主管事项)
第2条

会议的主管事项如下。
(1)关于“府政运营的基本方针”
(2)战略课题(包括跨部门的课题。)的对应
(3)关于根据其他规定的基准审议本部长指定的事项 

(组织)
第3条

会议由本部长及本部员组成。

2

本部长由知事来担任。

3

本部员由副知事、政策企划部长及总务部长及财务部长担任。

4

本部长认为有必要时,副首都推进局长、危机管理监、教育长及大阪府组织条例(1953年条例第1号)中规定的部及局长(以下称为“部长等”。)中,本部长指定的人员,每次都可以作为本部员追加。
(会议)
第4条

本部长召集会议,主持会议。

2

本部长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相关人员出席。
(手续等)
第5条

在会议中,审议第2条(2)及(3)相关事项时,管辖该事项的部长等应事先与政策企划部长协商。

2

本部长对于主管事项的审议,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征求外部的评价和意见。
(运营)
第6条

会议原则上公开。但是,如果有可能影响大阪府以外的相关人员,则不公开会议。

2

会议的议事概要及相关资料等(大阪府信息公开条例(1999年条例第39号)第8条或者第9条的规定相应的信息除外。)会议结束后迅速公布。但是,对于可能影响大阪府以外的相关人员的资料和发言等,将在没有恐惧的阶段予以公布。
(事务局)
第7条

会议的事务局位于政策企划部企划室政策课、总务部人事局人事课及财务部财政课、行政改革课。

   附则

 该大纲将于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
 该大纲将于2009年4月28日起施行。
   附则

 该大纲将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
 该大纲将于2012年6月7日起施行。
   附则
 该大纲将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则
 该大纲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2条第3项的基准[Word文件/28KB]     [PDF文件/64KB]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政策企划部企划室政策课政策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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