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原子弹爆炸受害者的事业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28日

1945年8月,在广岛市长崎市投下的原子弹中被炸的人们,根据《关于对原子弹爆炸受害者的掩护的法律》,进行了关于保健、医疗以及福利综合性援助事业。

被炸者是指

在广岛市、长崎市、相邻指定的地区,当时直接遭受原子弹爆炸的人,或是原子弹投下后的2周

以内进行救援活动和寻找亲属等,进入上述地区的人(包括胎儿)将“被爆者健康手册”

指持有的人。

符合条件的人没有记事本的人,可以向保健所申请并领取。

 

 掩护事业的内容如下

  1. 健康管理

    为了对被炸者的健康管理,每年可以接受两次(其中一次可以进行癌症检查)。那个时候,往返的交通费在400日元以上的时候,会支付交通补贴。

  2. 医疗福利

    医疗的补助是由国家负担接受医疗的制度,一般疾病和认定疾病(厚生劳动大臣认定的疾病)接受医疗。另外,医疗给付的范围除了治疗之外,还包括软木等费用、访问看护的使用等看护保险的医疗系服务、住院时的饮食疗养费、药剂的自己负担部分等。

  3. 各种津贴

    补贴有医疗特别津贴、特别津贴、原子弹小头症补贴、健康管理补贴、保健补贴、看护补贴和埋葬费,符合各自条件的话会支付。

  4. 护理保险和被爆者

    正如2的医疗补助项所记载的那样,看护保险中医疗系服务由国家承担,但是福利系服务由大阪府补助自己负担的部分。

  5. 健康检查的特例措施

    即使没有记事本的人,在广岛市和长崎市一定地区的人,只要领取“健康检查受诊者证”,一年也可以接受一次健康检查。

      另外,根据《关于对原子弹爆炸受害者的掩护的法律》的掩护事业,在大阪府的主页刊登了。

           大阪府主页“关于被炸者掩护的事情”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健康医疗部 岸和田保健所地区保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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