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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8年10月1日

页面ID:23822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2【经营者】(3)经营者的“变更登记”的申报

(3)注册咯痰吸食等经营者(注册特定行为经营者)的“变更登记”的申报

关于社会福利士及护理福祉士法第48条之3第1项及第2项规定的咯痰吸食等业务(在注册特定行为经营者中,社会福利士及护理福祉士法附则第27条规定的特定行为业务),变更登记的内容时,根据同法第48条之6的规定,变更登记的申报是必要的。

变更登记申报事项

  1. 设置者相关事项
    1)法人名称、2)法人住所、3)法人代表、4)事业所的名称、5)事业所所在地、6)法人的捐赠行为或章程
  2. 注册咯痰吸食等经营者(注册特定行为经营者)注册相关事项
    1)业务方法书、2)进行咯痰吸食等的护理福祉士・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的名单、3)实地研修负责人的姓名
    ※变更护理福祉士的实地研修实施体制的构成员和讲师等时,变更实施机关时,请变更业务方法书(实地研修实施方法书)。

窗口・发送地址

〒540-8570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丁目
大阪府福利部高龄者护理室护理事业者课设施指导小组咯痰吸食等事业担当电话号码06-6941-0351内线4496
06-6944-7106(钻石路易)

手续流程

【必要文件】 ※从2021年4月1日开始,不需要各种申请等相关的盖章。

变更登记的申报

↓根据以下事项变更时,请附上能了解内容的文件。

  • 3【因从业者减员而变更的情况】
    仅限护理福祉士・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名册(样式1-2)
  • 3【增加从业者而变更的情况】
    • 护理福祉士・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名册(样式1-2)
    • 新增加人员的认定证等
      • ※认定特定行为业务从业者的话需要认定证,如果是护理福祉士的话需要登记证(附有实地研修结束后的咯痰吸食等行为的东西),如果是护士的话执照的复印件
      • ※正在申请认定证的人,请除了认定证的登记号码以外,用便签等表示正在申请中并发送。
  • 3【变更护理福祉士实地研修负责人姓名时】
    实地研修实施方法书(word:20KB)(实施体制的变更)
  • 3【变更护理福祉士实地研修讲师时】
  • 3【变更护理福祉士的实地研修实施机构时】
  • ※【需要盖有收受章的变更登记申报书的副本时】
    回信用信封
    • ※请贴上邮票。
    • ※请填写收件人地址。
    • ※关于邮票的费用,请参照这里。关于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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