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府居住支援合作体制构筑促进事业(2023年度)

更新日期:2023年10月23日

大阪府居住支援合作体制构筑促进事业(2023年度)

通知

6月1日   
3月31日
2023年度大阪府居住支援合作体制构筑促进事业补助金的补助事业者决定了。
2023年度大阪府居住支援合作体制构筑促进事业补助金的募集开始。 (招募结束)
 

事业概要

在大阪府,为了让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育儿家庭、外国人等需要确保住宅的人能够安心居住,为了促进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构建多样的居住支援体制,对设立以市区町村为单位设立居住支援协议会的事业进行补助实施。


交付决定

关于2023年度的申请及交付决定的情况,如下所示。

【申请情况】 申请件数:11件,申请总额:24210000日元
【交付决定情况】交付决定件数:11件,交付决定总额:17617000日元 
※另外,因为有超过预算的申请,所以从符合本辅助事业的宗旨、根据申请主体和申请内容的适当分配等观点出发,在预算范围内进行了交付决定。

辅助事业者名 ※●代表辅助事业者。项目实施市区町村
NPO法人Welfair中之岛●
株式会社现实微笑
大阪市都岛区

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大阪市市民生活支援中心●
NPO法人积极生活・圣

大阪市生野区
社会福利法人利伯塔●
一般社团法人人类工作协会
大阪市旭区

一般社团法人海苔支援●
株式会社水蓝色福尔摩斯

大阪市城东区

一般财团法人人类协会●
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生活支援机构ALL
社会福利法人修曼利茨福利协会

大阪市西成区

耶夫杰伊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PPHB

大阪市北区
株式会社约利索亚●
株式会社向日葵Partners
堺市
股份有限公司凯与艾姆解决方案●
家庭网络株式会社
柳建设株式会社
守口市
社会福利法人八尾邻保馆●
一般社团法人关西福祉住宅整备机构
日本商运株式会社
八尾市
社会福利法人羊栖菜福利会●
社会福利法人箕面市社会福利协议会
箕面市
株式会社我的家家●
株式会社PMI关西
东大阪市


辅助对象等

辅助对象

※2023年度事业作为对象补助金有新申请和继续申请,请务必确认相应的补助对象的条件,并进行申请。

【新申请及继续申请的共同事项】
居住支援法人(※1)和合作店(※2)等进行居住支援的法人与多个法人合作,共同进行补助事业的人,满足以下1至3的条件者为对象。
申请的时候,请作为2个法人以上的人组织的共同体进行申请。但是,1个法人可以作为共同体参与该事业的,只有1个代表申请者或1个共同申请者。

 1.拥有法人资格的人
 2.补助金的代表申请者为居住支援法人
 3.大阪大阪府税及附带征收金没有未缴纳的征收金

 另外,团体或团体的干部不能应征符合以下条件的团体。

 (1)黑社会组织(指与防止黑社会成员的不正当行为有关的法律第2条第2号规定的“黑社会”。)
 (2)黑社会成员(指与防止黑社会成员的不正当行为有关的法律第2条第6号规定的“黑社会成员”。)
 (3)黑社会密切相关人员(大阪府黑社会组织排除条例第2条第4号规定的“黑社会密切相关人员”)
 (4)法人被处以罚款,个人被处以监禁以上的刑罚,结束执行或者从不再执行之日起不到一年的人
 (5)公正交易委员会收到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的法律第49条规定的排除措施命令或者同法第62条第1款规定的缴纳命令,其必要措施完成之日或其缴纳完成之日起未满一年者

※1住宅安全网法第40条规定的住宅确保要关怀者居住支援法人,大阪府知事指定者
   详情请看这边
※2赞同大阪安全知事租赁住宅登记制度的宗旨,住宅安全租赁住宅住宅的登记住宅的人员
   详情请看这边

【新申请的必要条件】
※除了上一年度获得大阪府居住支援合作体制构筑促进事业补助的经营者,在与上一年度相同的市区町村继续实施项目以外,请选择“新申请”。

1.作为代表申请者的居住支援法人必须是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
  ○与大阪府内的地方公共团体有关于居住支援的合作措施的实绩者
  ○有市町村推荐的人
  ○居住支援法人指定后3年的人
   (※接受市町村的推荐申请补助金时,请在和市町村负责人说话之前务必与大阪府联系。)
2.2法人以上的人组织的共同体补助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内可以申请到1个申请为止。
3.即使是其他名称,如果被认为是同一辅助申请者的话,也不属于补助对象。

【继续申请的必要条件】
※上一年度获得大阪府居住支援合作体制构筑促进事业补助的经营者,在与上一年度相同的市区町村继续实施项目时,请选择“继续申请”。
  但是,即使和上一年度组织的辅助事业者不同,如果被认为是同一个辅助事业者的话,也会作为继续申请来应征。

1.项目实施市町村没有设立居住支援协议会。

补助金的金额

新申请:上限300万日元
继续申请:上限200万日元
※应征数量多的情况下,有可能无法按要求金额进行,请谅解。

补助金交付手续流程

 

申请受理期间

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到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7点
※上述期间内受理未达到大阪府预算额的情况下,将随时受理。

文件的审查、交付决定

4月下旬至5月下旬

交付决定通知的发送

5月下旬(预定)

辅助对象项目期间

补助金交付决定日起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
※上述期间的经费是补助对象。另外,仅限于上述期间内经费支出完成的项目。
※补助金交付决定日之前实施的项目不在补助金交付的对象内。

中间报告

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完成实绩报告

项目完成后,到知事指定之日为止

补助金支付

完成实绩报告后,预定在2024年4月左右。



<2023年度补助金交付手续日程>
日程

申请方法

1.申请文件可以从以下格式列表中下载。 
     样式一览  [Excel文件/206KB] [PDF文件/215KB]
   确认书[Excel文件/17KB][PDF文件/38KB]  

2.制作文件时请确认记载例等,并通过邮件提交以下的交付申请文件一套。
   申请的时候,请代表申请者汇总申请文件提交。

   【交付申请文件一套】
   (1)补助金交付申请书(样式第1号)
   (2)联系人一览(样式第2号)
   (3)要件确认申请书(格式第3号)
   (4)辅助事业概要(样式第4号)
   (5)事业相关经费明细(格式第5号)
   (6)了解申请者的活动内容、事业内容的项目(章程等)
   (7)黑社会组织等审查信息(格式第6号)
   (8)确认书(仅在新申请的情况下提交。)
   ※另外,也有要求另外提交文件的情况。
   ※(3)、关于(6)、(7),请提交(2)中记载的代表申请者及所有共同申请者的份。

3.2附上制作的(1)至(7)的数据,并在主题中输入“(代表申请者姓名):关于大阪府居住支援合作体制构筑促进事业补助金的申请”,并用邮件发送到以下地址。

<提交期限>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7点※严守时间

<邮件发送地址>[email protected]
            ※发送邮件后,请一定要给补助金负责人打电话确认邮件到达。

<联系方式>大阪府居住支援合作体制构筑促进事业补助金担当
        06-6210-9707

【注意事项】
 ・因为在所有文件都准备好了的阶段受理申请,所以请尽早准备附件,充分确认是否有漏记和文件不齐全后提交。
    提交申请文件时,请在邮件CC上发送(2)联系人一览表中记载的所有人。
    另外,在向大阪府提交变更手续等文件时,也请同样将联系方式一览表中记载的所有人发送到邮件CC上。
 ・提交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会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代表申请者的负责人(咨询窗口),所以请务必在联系方式一览表(格式第2号)中填写电话及网址。
 ・申请文件不退还(对于没有交付决定的申请也一样。)。
 ・如果产生预算余额的话,可以接受追加申请。届时,将在本项目主页上通知您。

 ※在大阪府决定交付之前,因特殊情况要撤回补助金的交付申请时,请提交补助金申请书(格式第8号)。 
   补助金申请取下申报书(格式第8号)[Excel文件/16KB][PDF文件/29KB]
   

招募纲要等

大阪府居住支援联合体制构筑促进事业补助金交付纲要[Word文件/66KB][PDF文件/750KB]
大阪府居住支援联合体制构筑促进事业补助金交付要领[Word文件/146KB][PDF文件/900KB]
格式的填写示例(格式第4号以及样式第5号)[Excel文件/83KB]
大阪府居住支援联合体制构筑促进事业补助金QA[PDF文件/543KB]

咨询处

大阪府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居住企划课政策推进小组
大阪府居住支援联合体制构筑促进事业补助金担当电话06-6210-9707
(除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外,10点到17点30分(12点到13点除外)
〒559-8555
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27楼

迄今为止的取组

2022年度的措施如下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居住企划课住宅政策推进小组

这是正文。


福尔 > 生活、居住、城市建设 > 住所 > 大阪府居住支援合作体制构筑促进事业(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