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集
- (1)个人事业税什么时候缴纳?
- (2)高尔夫球场利用税是什么样的税金?
- (3)在大阪府内设立了法人,需要申报法人府民税・事业税吗。
- (4)法人府民税・事业税的确定申报书提交晚了的话,会有什么处罚吗。
- (5)结算出现赤字的时候,需要法人府民税均等比例的申报吗。
- (6)今年4月在大阪府内搬家了。居民税要交给新旧哪个市町村?
- (7)事业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不能提交确定申告书的时候,可以延长申报期限吗。
- (8)个人废止事业的时候,需要向府税事务所申报吗。
- (9)事业年度中途废止大阪府内所有事务所的情况下,需要向大阪府提交法人府民税・事业税的确定申报书吗。
- (10)公益财团法人在大阪府内只进行公益事业的时候,需要提交法人府民税・事业税的确定申报书吗。
- (11)本社位于大阪府内的法人,在兵库县内新开设了分店。需要申报法人府民税・事业税吗?
- (12)个人开始新事业的时候,需要申报有关税吗。
- (13)为了适用法人税的集团总计制度,向税务局申请了,法人府民税・事业税也需要申请吗。
- (14)在高尔夫球场使用日忘记了非课税对象的证明书。日后,使用高尔夫球场的时候,如果办理证明手续的话,过去征税的高尔夫球场利用税可以返还吗。
- (15)请告诉我关于法人府民税均等折扣的超额征税的情况。
- (16)个人居民税的“特别征收”是什么?
- (17)住宿税是什么样的税金?
- (18)法定外目的税是什么?
- (19)哪些设施是征税对象?
- (20)住宿税和住宿费无关要上税吗。
- (21)住宿费包括餐费吗?
- (22)孩子也要住宿税吗?
- (23)住宿税怎么付款?
- (24)轻油领取税是什么样的税金?
- (25)轻油领取税怎么免税?
- (26)请告诉我法人府民税・事业税的电子申报。
- (27)请告诉我中央府税事务所同时设置的大阪市法人关系申报受理窗口的办理业务和开门时间。
- (28)我个人经营事业,为什么个人事业税不征税呢。
- (29)个人经营的事业在一年中废止的情况下,或者经营者死亡的情况下个人事业税也要纳税吗。
- (30)法人超课税对象的税目是什么?
- (31)不动产取得税的税率呢?
- (32)固定资产税中,租户施工的内部装修部分等作为折旧资产征税。为什么在不动产取得税作为不动产(房屋)征税呢。
- (33)不动产取得税的产业集成促进税制是什么制度。
- (34)在会场进行的拍卖中,什么时候能拿到投标书?
- (35)在会场进行的拍卖中,投标的结果是,如果不能中标的话,拍卖保证金是怎样的。
- (36)公卖的投标书上记载的住址和姓名有规定吗。
- (37)卖汽车的话,汽车税(类别折扣)怎么样。
- (38)汽车税(类别折扣)的交货期和缴纳方法是。
- (39)听说有身体障碍的人可以减免汽车税(环境性能折扣・类别折扣)。
- (40)取得了不动产,但是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这种情况下不动产取得税也要纳税吗?
- (41)公卖保证金可以用手里的支票吗?
- (42)谁都可以参加公卖吗?
- (43)因为计划搬家,所以想变更纳税通知书的发送地址…怎么办才好呢?
- (44)收到了纳税的催促信,还没有缴纳。怎么办才好呢?
- (45)参加投标资格申请书中附加的纳税证明书怎么能拿到呢。
- (46)大阪府税在府外的金融机关也可以缴纳吗。
- (47)大阪府税的缴纳书丢了。能给我补发吗?
- (48)大阪府税在缴纳期限之前不能全部缴纳的话,怎么办才好呢。
- (49)纳税的时候,可以用约定票据和前几天付支票等有价证券缴纳吗。
- (50)明明已经纳税了,却收到了催促信。
- (51)大阪府税的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
- (52)“支付通知书”送到了,需要什么手续吗。
- (53)汽车继续检查(车检)所需的纳税证明书是怎么发给的。
- (54)根据“纳税确认的电子化”,在继续检查时不能省略汽车税类别折扣的纳税证明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