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持管理课,进行着基于河川法的各种许可许可事务和确定河床边界的事务。
管理河川如下图所示,根据地点的不同,也有由市和其他县负责的情况。
详情请咨询窗口或电话(维持管理课/06-6541-7773)。
申请前请到事务所,事先说明申请内容的话,之后的处理会顺利进行。
因为也有负责人不在的情况,所以来所前给我打电话的话确实是这样的。
从申请到许可等通常需要的标准期限是21日。
在许可之前不能开始施工,所以请充分留出富余时间申请。
※需要申请港湾重复区域和本厅合议的申请,追加需要21天。(共计42天)
※如果需要修改文件、追加等修正的话,可能还要花更多的时间。
河川法适用的区域有“河川区域”和“河川保护区域”,在这些区域进行一定的行为时,需要河川管理者的许可。
申请的方法、注意事项、提交文件的制作要领等请参照《河川法申请指南》。
■河川区域是指
河水经常流动的区域及河川管理设施(堤坝、水门、护岸)用地的土地区域等。
在公图上,作为无番地的土地和河川用地,以建设省、国土交通省或者大阪府名义登记地号的土地属于河川区域。
■河川保护区域是指
在与河川区域邻接的土地上,河川管理者指定了保护河川所需的区域。
西大阪治水事务所管理的河川,根据9米、18米中的任意一个指定宽度。
河川保护区域距离河川区域线9米的河川:堂岛川(旧淀川)、安治川(旧淀川)、土佐堀川、木津川、尻无川、正莲寺川、六轩家川
河川保护区域距离河川区域线18米的河川:大川(旧淀川)、神崎川、中岛川、左门殿川、西岛川
(注)河川区域线是表示河川区域的线,位置因地点而异,请咨询事务所。
■河川法申请指南(河川法第24条、26条、55条)
■河川法许可申请格式集(河川法第24条、26条、55条)[Word文件/29KB]
■关于其他的河川法申请(详情请咨询西大阪治水事务所)
也接受公共用地(河岸敷等)和民有地的新境界确定的委托。
使用本事务所管辖的电力供给设备时需要办理手续。
详情请咨询窗口或电话(水都再生课/06-6541-7772)。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西大阪治水事务所河川管理小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