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大阪府营久宝寺绿地游泳池再整备、管理运营事业相关的特定事业的选定
根据民间资金等的活用促进公共设施等的整备等相关法律(1999年法律第117号)第7条的规定,
大阪府营久宝寺绿地游泳池再整备、管理运营事业被选定为特定事业,根据PFI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
公布特定事业选定相关的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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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年9月14日
页面ID:33656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根据民间资金等的活用促进公共设施等的整备等相关法律(1999年法律第117号)第7条的规定,
大阪府营久宝寺绿地游泳池再整备、管理运营事业被选定为特定事业,根据PFI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
公布特定事业选定相关的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