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业、旅行业者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的登记申请、申报手续【窗口在大阪府咲洲厅舍37楼】
向导
x!!!!!!!!!!!!!!!!!!!!!!!!!!!!!!!!!!!!!!!!!!!!!!!!!!!!!!!!!!!!!!!!!!!!!!!!!!!!!!!!!!!!!!!!!!!!!!!!!!!!!!!!!!!!!!!!!!!!!!!!!!!!!!!!!!!!!!!!!!!!!!!!!!!!!!!!!!!!!!!!!!!!!!!!!!!!!!!!!!!!!!!!!!!!!!!!!!!!!!!!!!!!!!!!!!!!!!!!!!!!!
*********!!!!请确认!!!!********************************************
■因为手续、商谈等来厅的话需要预约。
请先给企划・观光课打电话。(06-6210-9313)
如果预约满了的话,很难配合您的时间,请提前打电话。
※现在预约非常拥挤。新登记的预约是在两个月后的日程里进行的介绍。
请您理解。
另外,来厅的时候请用手指消毒和体温。
请继续实施适当的预防感染对策。
◎只有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也可以通过邮寄来办理手续。
******************************************************************************
▼已经注册的情况
请确认参考链接“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的大阪府知事登记经营者页面”。
▼注册时
首先请确认参考资料《关于旅行业登记制度、主要手续》。
!!!!!!!!!!!!!!!!!!!!!!!!!!!!!!!!!!!!!!!!!!!!!!!!!!!!!!!!!!!!!!!!!!!!!!!!!!!!!!!!!!!!!!!!!!!!!!!!!!!!!!!!!!!!!!!!!!!!!!!!!!!!!!!!!!!!!!!!!!!!!!!!!!!!!!!!!!!!!!!!!!!!!!!!!!!!!!!!!!!!!!!!!!!!!!!!!!!!!!!!!!!!!!!!!!!!!!!!!!!!!
~通知等~
・收集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的最新情报(外务省感染症危险信息等)
请确保旅行的安全。
来自观光厅的各种通知等,请参照以下参考链接《关于旅行业法的国土交通省(观光厅)的通知等》
刊登了,请确认。
・申请书等的制作中,请不要使用“能擦掉的圆珠笔”和修正带等。
・旅行业的新、更新登记申请,选任的旅行业务经办管理人员
需要“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定期研修结业证的复印件”。
(除最近5年内通过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考试的人员外。)
咨询窗口
电话:06-6210-9313 FAX :06-6210-9316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37楼)
参考链接
参考资料
6.【旅行业】关于旅行业务的交易额报告(提交交易额报告书)
申请指南
大阪府知事登记旅行业者(第2种、第3种、地域限定)在每事业年度结束后100天内,根据“交易金额报告书”,其
需要向大阪府报告与事业年度旅行业务相关的旅行者的交易额。(旅行业法第10条)
《参考》
根据与前事业年度旅行业务相关的旅行者的交易额,
(1)委托的营业保证金的金额或缴纳的清偿业务保证金分担金的金额(旅行业协会的保证员工时)为
应委托的营业保证金的金额或应缴纳的清偿业务保证金分担金的金额不足时,前事业年度结束
的第二天开始100天以内追加委托或缴纳,并将其提交给大阪府。
※参照《4.【旅行业】营业保证金的委托、偿还业务保证金分担金的缴纳申报》。
(2)委托的营业保证金的金额超过应委托的营业保证金的金额时,超过该金额的营业保证金
可以取回。但是,在向大阪府报告交易额之日以后,仅限于报告日所属的事业年度。
※参照《8.【旅行业】营业保证金的返还》。
※关于清偿业务保证金分担金,请向旅行业协会咨询。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请提交“交易金额报告书”。
地区限定旅行业者,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兼任多个营业所的情况下,请提交“交易额报告书(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兼任多个营业所的情况)”。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窗口发放 下载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窗口自备 邮寄 电子申请
※交易金额报告书(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兼任多个营业所的情况)只能自带窗口或邮寄。不接受传真。
※大阪府互联网申请·申请服务,随着安全性强化,InternetExplorer10等TLS1.2
无法使用不支持的Web浏览器的电脑等一部分终端无法使用服务。
详细内容为以下参考链接“关于部分终端的网络申请、申请服务的使用结束”的
请参阅页面。
电子申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是10:00~17:00(12:15~13:00除外)(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请在每事业年度结束后100天内报告。
申请对象
事前协商
代理申请
可以根据该职员的申报和委托书进行行政书士的申报。
但是,为了确认本人,请带上带脸部照片的身份证。
申请窗口
电话:06-6210-9313 FAX :06-6210-9316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37楼)
※通往大阪府咲洲政府大楼的交通路线请通过以下参考链接确认。
参考链接
申请指南链接
- 1.【旅行业】新注册的申请
- 2.【旅行业】更新登记的申请
- 3.【旅行业】变更登记的申请(变更为第2种、第3种、地域限定)
- 4.【旅行业】营业保证金的委托、偿还业务保证金分担金的缴纳申报
- 5.【旅行业】随着主要营业所的迁移,营业保证金的保管更换等的申报
- 7.【旅行业】标准旅游业条款以外的旅行业条款的批准申请及变更许可
- 8.【旅行业】营业保证金的退回
- 9.【旅行社代理业】新注册的申请
- 10.【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
- 11.【旅行服务安排业】新注册的申请
- 12.【旅行服务安排业】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
- 13.【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业法第70条的报告
- 14.【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事故发生时的报告
- 15.【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业务的废止、转让等的申报、营业保证金的权利继承的申报
- 16.【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登记事项证明的申请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府民文化部都市魅力创造局企划・观光课观光振兴小组
- 1.【旅行业】新注册的申请
- 2.【旅行业】更新登记的申请
- 3.【旅行业】变更登记的申请(变更为第2种、第3种、地域限定)
- 4.【旅行业】营业保证金的委托、偿还业务保证金分担金的缴纳申报
- 5.【旅行业】随着主要营业所的迁移,营业保证金的保管更换等的申报
- 7.【旅行业】标准旅游业条款以外的旅行业条款的批准申请及变更许可
- 8.【旅行业】营业保证金的退回
- 9.【旅行社代理业】新注册的申请
- 10.【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
- 11.【旅行服务安排业】新注册的申请
- 12.【旅行服务安排业】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
- 13.【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业法第70条的报告
- 14.【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事故发生时的报告
- 15.【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业务的废止、转让等的申报、营业保证金的权利继承的申报
- 16.【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登记事项证明的申请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