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业、旅行业者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的登记申请、申报手续【窗口在大阪府咲洲厅舍37楼】
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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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确认!!!!********************************************
■因为手续、商谈等来厅的话需要预约。
请先给企划・观光课打电话。(06-6210-9313)
如果预约满了的话,很难配合您的时间,请提前打电话。
※现在预约非常拥挤。新登记的预约是在两个月后的日程里进行的介绍。
请您理解。
另外,来厅的时候请用手指消毒和体温。
请继续实施适当的预防感染对策。
◎只有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也可以通过邮寄来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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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注册的情况
请确认参考链接“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的大阪府知事登记经营者页面”。
▼注册时
首先请确认参考资料《关于旅行业登记制度、主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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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等~
・收集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的最新情报(外务省感染症危险信息等)
请确保旅行的安全。
来自观光厅的各种通知等,请参照以下参考链接《关于旅行业法的国土交通省(观光厅)的通知等》
刊登了,请确认。
・申请书等的制作中,请不要使用“能擦掉的圆珠笔”和修正带等。
・旅行业的新、更新登记申请,选任的旅行业务经办管理人员
需要“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定期研修结业证的复印件”。
(除最近5年内通过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考试的人员外。)
咨询窗口
电话:06-6210-9313 FAX :06-6210-9316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37楼)
参考链接
参考资料
9.【旅行社代理业】新注册的申请
申请指南
在大阪府内设有旅行业务相关的主要营业所,经营旅行业者代理业的时候,需要接受大阪府知事的登记。(旅行业法第3条、第4条)
想经营旅行社代理业的人只限于旅行社代理业业务委托契约书中记载的委托业务内容。
为了进行恰当的运营,代理的旅行社也会确认委托业务内容。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手续费需要16000日元。
关于申请所需文件的一览表及格式的下载,请看下述“申请文件等”的“旅行社代理业新登记申请文件一览表·样式集”。
※附上居民票的话,因为不能受理记载了个人号码的居民票,所以请提交个人号码记载省略的居民票。
※【重要!】关于根据旅行业法的修改追加申请文件※
2018年1月4日起,需要《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定期研修结业证的复印件》或《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定期研修听课相关誓约书》。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窗口发放 下载
※除了申请文件一览表上记载的文件外,有时还要求提交追加文件。
申请文件等
参考旅行社代理业业务委托契约书(例)(Pdf文件,194KB)
参考旅行社代理业新登记申请(填写示例)(Word文件,183KB)
费用的支付方法
<手续费缴纳流程>
(1) 申请者在旅行业登记申请等窗口(咲洲厅舍37楼)接受申请文件等内容的确认。
(2) 申请者在手续费缴纳窗口(咲洲厅舍1楼)提交申请书,缴纳手续费。
(3) 申请者从手续费缴纳窗口负责人处领取印有收据和收纳信息的申请书。
(4) 申请者在旅行业登记申请等窗口(咲洲厅舍37楼)提交申请书(有手续费收纳完毕的打印)和申请文件。
(5) 申请受理窗口负责人确认缴纳情况,受理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窗口自备
请事先打电话预约大阪府企划・观光课(06-6210-9313)。
请公司代表(旅行业负责人的董事等)和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来厅。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是10:00~16:00(12:15~13:00除外)(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除外)。
想要申请旅行社代理业的新登记的时候请申请。
申请对象
事前协商
代理申请
在府,申请旅行业等的登记时,作为行政指导的一环,因为确认了实施项目的内容以及法人的经营状况,所以请公司代表(旅行业担当的董事等)和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代理旅行业者的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来厅。
另外,申请旅行业登记等时旅行业务办理管理者等不能来厅的情况下,为了确认实施项目的内容和法人的经营状况,请日后来厅,请谅解。
申请窗口
电话:06-6210-9313 FAX :06-6210-9316
地址:〒559-8555大阪市住之江区南港北1-14-16(大阪府咲洲厅舍37楼)
※通往大阪府咲洲政府大楼的交通路线请通过以下参考链接确认。
参考链接
申请指南链接
- 1.【旅行业】新注册的申请
- 2.【旅行业】更新登记的申请
- 3.【旅行业】变更登记的申请(变更为第2种、第3种、地域限定)
- 4.【旅行业】营业保证金的委托、偿还业务保证金分担金的缴纳申报
- 5.【旅行业】随着主要营业所的迁移,营业保证金的保管更换等的申报
- 6.【旅行业】关于旅行业务的交易额报告(提交交易额报告书)
- 7.【旅行业】标准旅游业条款以外的旅行业条款的批准申请及变更许可
- 8.【旅行业】营业保证金的退回
- 10.【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
- 11.【旅行服务安排业】新注册的申请
- 12.【旅行服务安排业】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
- 13.【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业法第70条的报告
- 14.【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事故发生时的报告
- 15.【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业务的废止、转让等的申报、营业保证金的权利继承的申报
- 16.【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登记事项证明的申请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府民文化部都市魅力创造局企划・观光课观光振兴小组
- 1.【旅行业】新注册的申请
- 2.【旅行业】更新登记的申请
- 3.【旅行业】变更登记的申请(变更为第2种、第3种、地域限定)
- 4.【旅行业】营业保证金的委托、偿还业务保证金分担金的缴纳申报
- 5.【旅行业】随着主要营业所的迁移,营业保证金的保管更换等的申报
- 6.【旅行业】关于旅行业务的交易额报告(提交交易额报告书)
- 7.【旅行业】标准旅游业条款以外的旅行业条款的批准申请及变更许可
- 8.【旅行业】营业保证金的退回
- 10.【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
- 11.【旅行服务安排业】新注册的申请
- 12.【旅行服务安排业】登记事项变更的申报
- 13.【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业法第70条的报告
- 14.【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事故发生时的报告
- 15.【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业务的废止、转让等的申报、营业保证金的权利继承的申报
- 16.【旅行业・旅行社代理业・旅行服务安排业】登记事项证明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