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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答[Q&A编号:961]


问题

能租用看护用的轮椅吗?我也想知道是否需要护理保险的认定。

回答

在看护保险中,根据适当的护理管理,根据需要,可以负担1~3成的轮椅。
像这样的轮椅的出借为首,为了使用看护保险的服务,需要接受看护认定。另外,轮椅的出借原则上,需要支援1、2和需要看护1的人不能使用。(但是,有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使用。)
需要看护认定的申请,可以在市町村的看护保险担当窗口,本人或者家属可以持有申请书,或者邮寄,也可以由代理人申请。
关于申请书等申请所需要的东西,请咨询居住地的市町村窗口。

参考链接

咨询窗口

福利部高龄者护理室护理支援课企划调整组
电话号码(总务、企划、调整)06-6944-6668(保险人功能强化、计划)06-6944-2115
540-0008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2-12分馆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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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部高龄者护理室护理支援课企划调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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