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2009年11月开始实施的“剩余电力收购制度”的适用,设置太阳能发电设备的人员,将在2019年11月以后依次实施
10年的收购期满了。
收购期满后,由于电力公司没有购买义务,所以可以和蓄电池、电动汽车、环保可爱组合自家消费
根据与零售商等的自由契约,以新的价格进行销售等,选择剩余电力的活用。
收购期满的时间是在期满的大约6个月到4个月前,由现在的电力公司依次个别通知的。
大型电力公司也公布了对与该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人员进行个别通知的意思。
2019年11月迎来收购期满的人士,大约在2019年5月至6月末。
(相关网站:关于收购期结束的太阳能发电中的电力收购(外部网站))
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开设了关于收购期满的主页。
相关网站:固定价格的收购期将在2019年11月以后依次到期(资源能源厅主页)(外部网站)
(咨询窗口)资源能源厅专用电话
电话号码:0570-057-333
受理时间:9点到18点(周六、周日、年末年初除外)
乘着有关收购期满的国家和电力公司的动向,“如果什么都不做就置之不理的话,收购价格一定会变成0日元”
请注意“如果不设置蓄电池等的话一定会损失”等恶劣的劝诱。
资源能源厅的主页上也引起了提醒,请参照。
相关网站:迎来收购期满的各位(资源能源厅主页)(外部网站)
资源能源厅和一般财团太阳光发电协会发布了宣传册,请参照。
相关网站:2009年以后用太阳能发电销售的各位(资源能源厅主页)(外部网站)
相关网站:关于“固定价格收购期满”的通知工具(太阳光发电协会主页)(外部网站)
2009年11月开始实施的“太阳光发电的剩余电力收购制度”是利用太阳光发电的电力中的
这是一种将不能用完剩余的电力(剩余电力)以一定的价格固定10年卖给电力公司的制度。
该制度将转移到2012年7月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在“剩余电力收购制度”中
销售电力的人,在“固定价格收购制度”下,一直以和以前一样的价格持续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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