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的标准处理期间不包含的大型连休及年末年初期间如下。
〇2024年5月3日至5月6日
〇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5日
随着2022年4月1日府厅组织改正,所属名称的反映。内容没有改变。
随着解体工程业登记申请所需文件的一部分发生了变更,将修订指南。
根据建设业法实施规则、建设机械抵押法实施规则、解体工程业相关登记等相关省令的一部分修改,于2021年1月1日各申请、申报等相关样式变更了一部分。
与此同时,以各规则、省令为根据的法定样式,不需要盖章了。
另外,关于府的样式,从2021年4月1日开始,不需要盖章。
但是,变更申报书(决算变更申请书)、订正报告、委任状、实务经验申请书(经营事项审查)、建设机械保有状况一览表(经营事项审查)等,关于府的样式,到2021年3月末为止需要盖章,请注意。
关于修改要求盖章的手续时常见的咨询,我们这边
样式从这边开始
〇详细内容请看这边⇒[PDF文件/109KB]
详情请看这边。
(请用一般挂号信或简易挂号信寄出。请务必附上返还副本用的信封和回信用的邮票。
没有附在信内的情况下不能受理。)
详情请参阅指南。(关于新申请和更新申请,仅限于窗口申请。)
请出示以下当前有效文件的原件。
(1)驾驶执照(2)(国民)健康保险证(被保险者证)(3)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4)居民基本登记卡(5)后期高龄者医疗被保险者证(6)护照(护照)
(7)船员保险证(8)残疾人手册(9)由政府机关或公共机关或团体发行的资格证
另外,申请者的董事、员工也可以使用(10)申请者发行的身份证
但是,行政书士需要(11)行政书士证明书,行政书士的辅助者需要(12)行政书士辅助者证。
承包建筑物等的拆卸工程时,原承包人自不必说,承包人也不管工程承包金额的大小,都需要根据《关于建设工程相关材料的再资源化等的法律》(建设再利用法),登记“解体工程业”。
不管有没有总店、分店,都需要对进行解体工程的都道府县进行解体工程登记。
但是,根据建设业法的规定,获得“土木工程业”、“建筑工程业”、“解体工程业”许可中的任意一个的人,无需进行解体工程业登记(2016年5月31日时持有“跳跃·土木工程业”的建设业许可的情况下,到2019年5月31日为止可以实施解体工程。)。
另外,在包括解体工程或解体工程在内的建设工程中,承包金额在500万日元以上(建筑一套工程中包含的工程承包金额在1500万日元以上)的工程时,根据建设业法需要建设业许可。
关于建设再利用法的概要请看这边(建筑指导室主页)。
关于解体工程业的登记手续、必要文件、手续费等,请参阅解体工程业登记申请等的指南。
拆卸工程业登记申请等的指南
◆ 拆卸工程业登记申请指南[Word文件/1.79MB] [PDF文件/2.94MB]
○ 变更申报
注册后,商号、所在地、董事、技术管理者等发生变更时,必须在当天开始30天内提交变更申请。
详情请参阅解体工程业登记申请等指南。
○ 更新申请
注册如果每5年不更新一次的话,根据那个期间的经过,就会失去效力。
如果继续注册的话,请在有效期届满的30天前办理更新手续。
详情请参阅解体工程业登记申请等指南。
※更新申请从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个月前开始受理。
○ 停业等的申报
解体施工人员决定、废止死亡、合并、破产手续开始的情况下,必须在30日内提交停业等申请。
详情请参阅解体工程业登记申请等指南。
○ 注销通知
在获得解体施工人员登记后,根据建设业法获得“土木工程业”、“建筑工程业”、“解体工程业”的许可时,
得到许可后请向政府通知。通知请在许可后30天内提交。
详情请参阅解体工程业登记申请等指南。另外,通知的格式请看下面。
・ 统一下载从这里⇒[Excel文件/88KB][PDF文件/159KB]
- | Exce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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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式第1号 | ||
样式第2号 | ||
样式第3号 | ||
样式第4号 |
根据申请、申报内容的不同提交、出示文件也不同,详情请参阅《解体工程业登记申请等指南》。
○ 建筑业许可取得通知书(注销通知)[Word文件/30KB]
请看拆卸工程业登记申请等的指南(上述)。
○ 拆卸施工单位登记一览表 [Excel文件/135KB] [PDF文件/1.02MB]
(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
● 这个一览表是为了提高对需要阅览解体施工者登记簿的人的便利性而公开的。
● 不允许将该一览表及该一览表加工、变更后的产品对商业利用、出版、不特定或多数进行二次分发。
● 这个一览表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新工作。因此,请事先了解实际信息和公开的信息之间会产生一部分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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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备部住宅建筑局建筑指导室建筑振兴课建设业许可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