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集
- (1)基于残疾人综合支援法的服务具体有哪些服务。
- (2)申请了使用残疾人福利服务,但是不能接受决定。
- (3)使用残疾人福利服务的话,自己承担的费用是多少。
- (4)我想申请使用残疾人福利服务,但是和家人住在一起。 申请的收入应该怎么考虑呢?
- (5)请告诉我“轮椅使用者用停车区域利用证”或者“互让停车区域利用证”的申请方法。
- (6)我想更新“轮椅使用者用停车区域利用证”或“互让停车区域利用证”,请告诉我手续方法。
- (7)在使用残疾人福利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残疾程度变重的话,可以接受的服务也可以变更吗。
- (8)残疾人福利服务认定前的面试,具体有什么问题。
- (9)在认定残疾人福利服务前的面试中,本人很难自己传达意思和状态的情况下,家人可以回答问题吗。家人的话,必须是同居的家人吗?
- (10)认定的结果是,对于不可使用的服务,可以支付实际费用使用吗。
- (11)通过网络提供残疾人福利信息有哪些地方。
- (12)2018年4月起,残疾人综合支援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 (13)我想知道使用残疾人福利服务的程序。
- (14)申请书在哪儿能拿到?
- (15)不需要使用证了,怎么办才好呢(使用的人去世了,过期等)。
- (16)发行需要几天?
- (17)为了更新申请而返还现在使用的使用证的话,在新的使用证送到之前就不能使用了。怎么办?
- (18)如果直接把申请书等带到大阪府厅的话,可以马上发行吗。
- (19)申请可以由代理人去吗(可以代笔吗)。
- (20)请告诉我使用证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