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不动产申报

向导号码:0000-0003

实施指南

 取得不动产的情况
・申报期限
 自该房地产取得之日起20日内
 但是,从取得日期20天内申请该不动产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需要。

咨询窗口

管辖取得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府税事务所

参考链接


不动产取得申报单

申请指南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不动产取得申报单

・其他参考资料

・符合非课税条件的情况下,证明不征收的文件

※详情请咨询府税事务所。


※可以复印。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窗口发放  邮寄  下载 

申请文件等

不动产取得申报书(Word文件,32KB)
不动产取得申报书(Pdf文件,77KB)
不动产取得申报书的写法(Pdf文件,175KB)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申请窗口

管辖取得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府税事务所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财务部税务局征税对策课不动产集团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