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供餐设施的开始、变更、停止(废止)的申报

向导号码:0000-4049

概要

 根据2003年5月1日实施的健康增进法第20条第1项的规定,特定供餐设施(对特定人员持续1次)

设置了100餐以上或1天250餐以上饮食的设施)的人,有义务在该项目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大阪府知事(设施所在地的知事)申报。另外,发生变更时,根据健康增进法第20条第2项的规定,有义务在变更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大阪府知事申报该情况,并且有义务停止或废止该事业时也有同样的申报的义务。

   

 大阪府根据大阪府健康增进法实施细则规定了记载根据健康增进法实施规则规定的申报事项的申报格式。请使用这些样式向管辖设施所在地的保健所提交相应的特定供餐设施。

   

 另外,关于“特定供餐设施”以外的“其他供餐设施”,大阪府特定供餐设施等指导纲要中规定了另外的样式,要求协助提交,请参照“其他供餐设施的开始、变更、休止(废止)的申报”页面。

实施时间

开始申报、变更申报、休止及废止申报请在1个月内进行。

咨询窗口

管辖供餐设施所在地的大阪府保健所企划调整课(参考链接:请参照大阪府保健所所在地一览表)

但是,供餐设施的所在地是大阪市内、堺市内、吹田市内、高槻市内、枚方市内、八尾市内、寝屋川市内、东大阪市内的话,请向各市的保健所咨询。

参考链接


特定供餐设施的开始、变更、停止(废止)的申报

特定供餐设施的开始、变更、停止(废止)的申报

特定供餐设施的设置者,在事业开始、休止或废止或申报事项发生变更时,请提交。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不需要费用(免费)。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

申请文件的分发方法如下。
下载 

申请文件等

申请方法

申请方法如下。
窗口自备  邮寄  电子申请 

电子申请

网上申请在这里

申请时间

申请日是开馆日(营业日)。

窗口

大阪府保健所企划调整课(参照参考链接“大阪府保健所所在一览表”)

参考链接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健康医疗部 健康推进室健康创建课总务·牙科·营养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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