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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答[Q&A编号:1036]


问题

关于护理保险的申请方法。

回答

看护保险是否符合需要护理状态的基准,需要多少看护,需要接受保险人(市町村)进行的需要看护认定。
看护保险的申请窗口是市町村。本人或家属可以在窗口持申请书,或者邮寄,也可以由代理人申请。
申请时需要看护保险被保险者证,40岁到64岁的人需要医疗保险被保险者证。
详情请咨询居住地的市町村窗口。
另外,对需要护理认定的结果不服时,可以向都道府县设置的审查机关提出不服申请。

参考链接

咨询窗口

福利部高龄者护理室护理支援课企划调整组
电话号码(总务、企划、调整)06-6944-6668(保险人功能强化、计划)06-6944-2115
540-0008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3丁目2-12分馆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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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部高龄者护理室护理支援课企划调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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