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驾驶代理业

更新日期:2019年5月14日

汽车驾驶代理业是指

 主要是提供代替喝酒的客人驾驶客人的汽车,把客人和汽车送到自己家的服务。

 根据《为了提高地区自主性和自立性而推进改革的相关法律的整备相关法律(第四次分权一揽子法)》,国土交通大臣此前委托地方运输支局局长的《关于汽车驾驶代理业业务合理化的法律》(以下简称“法律”)。)相关事务和权限从2015年开始被移交给都道府县知事。

 大阪府从2015年4月开始,根据法律,与对汽车驾驶代理业者进行认定等的大阪府公安委员会进行协商,对汽车驾驶代理业者进行监督和指示等。

※汽车驾驶代理业认定等的申请窗口是大阪府公安委员会。

一般的汽车代理业务的形象

 代理驾驶业者通常是2人行动,1人驾驶利用者的汽车,另一人是代理驾驶业者的汽车(以下称为“伴用汽车”。)追逐用户的汽车。另外,利用者乘坐者的汽车。

1利用者委托营业所2代理业者,乘坐伴用汽车移动到酒馆3代理业者,从利用者那里领取钥匙,用伴用汽车去停车场取利用者的车4利用者的汽车上载利用者送到自己家。伴用汽车追走5代驾驶业者乘坐伴用汽车回社

致汽车驾驶代理业者的各位

 在这一页上,刊登了经营汽车代理业时应该采取措施的主要信息。
 汽车代理业者的各位,请定期确认法律及其他修改信息,努力实施恰当的业务。

链接集

本页制作所属部门
城市整备部交通战略室交通计划课安全对策组

这是正文。


福尔 > 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 > 交通・道路 > 关于汽车驾驶代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