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阪府的工作等,如果有意见和要求的话,可以作为文件提交给议会。这叫做“请愿”、“请愿”,提交的文件叫做“请愿书”、“请愿书”。
“请愿”需要议员的介绍。
另外,每个例会、临时会都设定了提交期限,在期限之前提交的申请将在相应的例会上进行审查。
“请愿”通常由委员会审查,在本会议上决定通过或不通过。通过的申请将发送给知事等地,并报告处理经过及结果。
另外,请愿书中记载的内容(要旨、项目、申请者(代表者)的住址、姓名等)会刊登在会议录和府议会主页上。
“请愿”不需要议员的介绍。
“请愿”将发送给所管的常务委员会委员等,但委员会的审查和本会议不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1记载事项
提交请愿、请愿书时,请参考格式例,填写以下内容。
(1) 提交日期
(2) 收件人(大阪府议会议长)
(3) 标题
(4) 请愿、请愿的宗旨及请愿、请愿的具体事项(简明记载)
(5) 请愿、请愿者的姓名(法人的情况下为其名称及代表者的姓名)
(6) 请愿、请愿者的住所(法人时为其所在地)
(7) 介绍议员1人以上的签名(请愿书不需要)
2注意事项
(1) 日文(包括盲文)。)请使用。
(2) 提交者为多人时,请自己填写姓名和住址。
(3) 介绍议员的签名必须由介绍议员自己的签名。
(4) 用电子邮件提交时,请在邮件正文中填写联系方式的电话号码及网址。
3个人信息处理
关于受理的请愿书,申请者(多人时为代表者)的住址、姓名等会刊登在会议录及府议会主页上。
※申请事项(项目)通过分条列举等简洁地记载 | ※请愿书中不需要介绍议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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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事务局议事课委员会记录组
这是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