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将权限从府移交给市町村,在市町村,可以利用居民的智慧和创意来建设城市等,实现居民的自我决定权。
另外,不仅可以更细致地提供生活身边的行政服务,还可以简化事务处理手续,提高居民服务水平。
(1)制度的目的
大阪版地方分权推进制度是为了确立适合分权时代的府和市町村的关系,在现行法制度的框架中,根据市町村的自主判断和选择,从府向市町村移交居民身边的事务,废除府对市町村的干预等,从府到市町村在推进分权的同时,通过进一步强化府、市町村之间的合作,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居民服务等,以充实市町村行政的先导作用。
(2)大阪版地方分权推进制度实施纲要
大阪版地方分权推进制度实施纲要[Word文件/109KB] [PDF文件/257KB]
(参考)新旧对照表[Word文件/20KB] [PDF文件/83KB] [PDF文件/505KB]
※2018年4月1日施行
(3)大阪府向市町村移交权限实绩
大阪府向市町村的权限转让实绩[Excel文件/97KB] [PDF文件/506KB]
(1)条例事务处理特例制度的依据
地方自治法第252条的17的2第1项(外部网站在其他窗口打开)
都道府县根据条例的规定,由市町村处理属于都道府县知事权限的事务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该市町村处理的事务由该市町村的负责人管理并执行。
地方教育行政的组织及运营相关法律第55条第1项(外部网站)
都道府县可以根据条例的规定,由市町村处理属于都道府县委员会权限的事务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该市町村处理的事务由该市町村的教育委员会管理并执行。
(2)大阪府事务处理特例相关条例
根据大阪府·市町村分权协议会2014年3月汇总的《面向推进向市町村移交权限》,大阪府发表了“今后移交权限的基本想法”[PowerPoint文件/2.02MB] 制定了[PDF文件/960KB]。
今后将以“与特例市相同的权限转让的落实”、“新事务的转让”、“市町村的体制整备”为中心进行工作。
大阪府根据2009年3月制定的“大阪发‘地方分权改革’愿景”,推进了向府内市町村移交与特例市相同的权限。(「面向特例市的权限转让的基本想法[PDF文件/787KB] [PowerPoint文件/879KB]」)
市町村(政令市除外)规模分类一览表
2023年6月 | 施行时特例市 [Excel文件/74KB] [PDF文件/490KB] | |||
2010年3月 |
市町村(政令市除外)一览表
2023年6月 | |
2010年3月 |
活用根据市町村的自主判断和选择进行事务转让的“大阪版地方分权推进制度”,推进向市町村移交权限,到现在为止(1998年到21年度)以城市建设领域为中心,将118个事务移交给市町村。
年度 | 年度移交事务件数 |
---|---|
1998年 | 14事务 |
1999年度 | 16事务 |
2000年度 | 8事务 |
2001年度 | 26事务 |
2002年度 | 11事务 |
2003年度 | 16事务 |
2004年度 | 8事务 |
2005年度 | 8事务 |
2006年度 | 16事务 |
2007年度 | 31事务 |
2008年度 | 23事务 |
2009年度 | 10事务 |
※ 即使是同一事务,在多个年度转让的情况下,也会在各年度计入。
(1)大阪府・市町村分权协议会规约[Word文件/29KB] [PDF文件/42KB]
1996年5月,为了共同讨论从府到市町村的分权,以及对市町村分权有帮助的各种事业而设置的。
(2)大阪府・市町村分权协议会汇总(面向推进“大阪发”地方分权改革”)〔2009年3月〕
以居民身边的行政服务由基础自治体市町村承担的“贯彻市町村优先”为基础,总结了作为当前目标推进府内市町村“特例市同等权限转让”的基本想法。
(3)大阪府·市町村分权协议会汇总(“面向推进向市町村移交权限”)〔2014年3月〕
”和“特例市一样的权限转让”的总结、今后移交权限的方向性的讨论以及进一步推进权限转让的措施,总结了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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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部市町村局振兴课振兴小组
这是正文。